老河口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襄阳全面禁渔期限十年澎湃在线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工程 http://pf.39.net/bdfyy/bdfhl/140924/4480890.html
                            

根据国家部署

长江流域将开展

为期十年的禁渔行动

汉江是长江最长的支流

也是十年禁捕退捕的

重点区域之一

50年间,汉江襄阳段鱼类种群数量由种下降到78种。违法过度捕捞等行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是造成鱼类种群数量减少的重要原因。

我市明令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眼网具捕鱼,包括地笼网具捕鱼。地笼网具是一种绝户网,而电鱼、毒鱼、炸鱼更是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

对于首次无证捕鱼的行为,一般由渔政执法部门处以2万元到3万元罚款,对电打鱼行为处以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针对近期汉江襄阳段

出现的非法捕捞

和非法交易野生鱼

等违法问题,

7月5日上午,

襄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

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公安集中开展

汉江水域大巡查、大防控

5日晚,襄阳全市公安机关从岸边、水面、空中三个维度沿汉江水域开展集中巡查防控。其中陆地巡控在老河口至宜城共公里水岸线划分37个巡段,沿江属地派出所全警出动,进行拉网式巡逻。

水面巡控共出动各种船只8艘,40余名警力随船出动,密切注视江面非法捕捞船只和人员。

此外,沿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组织特警空勤力量,各出动无人机1台,实行空中巡防,确保巡防无死角、查控不遗漏。

图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诚正在对巡逻防控工作现场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

查缴非法捕捞工具

严禁野生鱼类入市

5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约人次,对全市渔具经销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门店等开展了紧急检查,全面排查售卖非法捕捞工具、毒饵及汉江野生鱼类的行为。

当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即行动,对渔具经销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消费企业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做好禁渔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樊城区汉江人家酒店、中山后街渔具经销“一条街”等地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30盒“龙虾一扫光”药物进行了封存。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渔具经营主体和经营销售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汉江襄阳段禁捕退捕工作,实现市场无野生汉江鱼交易,餐馆无野生汉江鱼招牌、无野生汉江鱼菜品的目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方芳说。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禁非法购买、加工、

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的公告

为有效保护汉江襄阳段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严禁非法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购买、加工、销售汉江野生鱼类。

二、禁止各类酒店、餐饮行业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江鲜”“江鱼”“汉江鱼”等字样。

三、禁止以汉江野生鱼、“江鲜”“江鱼”“汉江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水产品经营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特别是鱼类来源可溯。

五、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

七、本公告自年7月5日起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

保持高压态势

打击非法捕捞

7月5日凌晨2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突然出击,于6时许在樊城区柿铺汉江段南段查处一起非法捕捞行为。

经现场检查,该船为无证船只,涉嫌违法电捕鱼,执法人员在船舱内发现刚刚捕捞的草鱼、鲤鱼、鳊鱼十条左右。该船当即被暂扣。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认真落实汉江“十年禁渔”要求,持续加强汉江襄阳段禁渔日常巡查力度,针对“电、毒、炸”“地笼网”“密眼网”“迷魂阵”和多钩捕鱼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白天与黑夜相结合、常规巡查与重点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整治。截至7月4日,共开展执法行动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8起,收缴非法网具套,行政处罚案件47起50人次,非法捕捞刑事立案24起,对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5人,起诉13人。

据悉,

汉江襄阳段老河口、

谷城、宜城等县市

禁捕退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汉江襄阳城区段

禁捕时间:自年起全面禁捕,期限暂定10年。

禁捕区域:汉江襄阳城区段(老河口市与樊城区交界处至襄城区与宜城市交界处)及唐河与白河交汇处至汉江入口处。

汉江老河口段

禁捕时间:自年7月1日0时起至年12月31日24时止。

禁捕区域:禁捕水域上起洪山嘴镇艾家沟,下至仙人渡镇柴店岗。

汉江谷城段

禁捕时间:自年7月1日0时起,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

禁捕区域:汉江谷城段水域,即上起冷集镇王康村与丹江口市交界处,下至茨河镇白龙庙村与襄城区交界处。

汉江(蛮河)流域宜城段

禁渔时间:自年7月1日0时起,暂定10年(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禁捕区域:汉江流域宜城段(蛮河宜城段、拉河等通江水域)。

来源:襄阳日报

原标题:《襄阳全面禁渔!期限十年》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