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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老河口的住宅区建筑物不能任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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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

以后老河口的新住宅小区、建筑

起名时不能任性了!

5月10日

襄阳市民*局网站发布公告

要求新建住宅区、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物

未经审核的名称

不得擅自使用!

依据《襄阳市地名管理办法》之规定,襄阳市新建住宅区、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物的名称,建设单位或者产权所有人,应当在项目立项前,向所在县(市、区)民*部门提出命名申请,经项目所在地民*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核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

襄阳市民*局:-

枣阳市民*局:-

谷城县民*局:-

襄州区民*局:-

襄城区民*局:-

保康县民*局:-

樊城区民*局:-

宜城市民*局:-

老河口民*局:-

南漳县民*局:-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东津区社会事务局:-

特此公告。

襄阳市民*局

年5月6日

新建小区、大型建筑物

建设单位或者产权所有人

命名申请审核流程如下

审核流程

申请人在襄阳市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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