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寻找年“老河口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河妇发〔〕3号)文件精神,经群众自荐、社会化推荐、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市妇联研究,拟揭晓82户“老河口最美家庭”,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年8月31日-9月4日。对拟表彰家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妇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