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01
发放稳岗补贴.74万元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襄阳已经向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4万元,稳定岗位21.16万个,为疫情期间全市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以及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的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万元,稳定岗位个。市人社局*组成员、总会计师文志耀介绍,省*府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策措施的通知》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后,该局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年参保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覆盖面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稳定就业的请示》,明确了享受*策对象范围、补贴发放标准,优化减免了申报流程。在优化流程方面,市人社部门与税务、市场监管、财*部门协调对接申报、核查、复查等措施,全面优化稳岗补贴办理流程,对人以下参保企业免申报,由人社、财*、税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审核上报*府批准后,直接予以拨付。同时,联合市财*局对中央和省下拨我市市本级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万元)进行了资金分配,其中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此外,市人社部门向市*府提交报告,请市*府协调经信、商务、交通、城建、农业农村、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名册,明确了防疫期间参与防疫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范围。并经市*府同意,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进行了延伸,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企业稳定现有岗位的按元/人进行补贴,参加疫情防控的企业新吸纳就业的按元/人标准进行补贴,明确了防疫期间参与防疫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分类发放标准。02
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延期至年底
为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厅、税务局关于湖北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襄阳免征2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6月16日,在襄阳市惠企*策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组成员、总会计师文志耀介绍,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全年预计共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22.11亿元。据介绍,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保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截至目前,全市已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10.9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0.34亿元,工伤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文志耀介绍,根据国家相关*策,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前期出台的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等,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我市人社部门将持续做好社保减免*策延长工作,按照之前*策进行初步测算,全年共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22.1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20.72亿元,工伤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在免征企业三项社保的同时,市人社局还大力扶持“稳岗就业”和加大稳岗返还*策力度,及加大返乡创业人员*策扶持。其中,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享受补贴期限为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今年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予以返还;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予以返还。对返乡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市医疗保障局
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1亿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相关*策规定,我市医保部门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87家企业单位享受到这一优惠*策,全市共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1亿元。
据介绍,按照国家相关*策规定要求,我市医保、财*、税务三部门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从年2月至6月,我市除南漳县、老河口市外,市区和其他县(市、区)的参保企业,其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南漳县、老河口市因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所以暂不执行减征*策)。
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郑立海介绍,该文件出台后,医保部门及时开发调整了业务操作系统,确保了文件精神尽快落实落地。与此同时,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认定后,可在年内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此外,为缓解中小制造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我市已于年对市区中小制造企业的医疗保险费实行了按季征收。今年,考虑到疫情影响,经过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我市医保部门对市区中小制造企业的医疗保险费继续执行按季征收。目前,市区已有家中小制造企业享受到这一优惠*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调整公积金*策为企业减负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分级受理、自主选择”*策。截至5月底,全市调整比例缴存单位19家、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单位5家、申请缓缴单位16家,三种措施每月可为企业减负.68万元。
据介绍,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出于对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不同、自身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和最大限度维护缴存职工利益的角度考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分级受理、自主选择”*策,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职工意愿,自主选择变更缴存比例(12%—5%)、降低缴存比例(4%—1%)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可至年6月30日。同时,企业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民介绍,截至5月底,全市调整比例缴存单位19家,涉及缴存职工人,月少缴额65.17万元;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单位5家,涉及缴存职工人,月少缴额5.57万元;申请缓缴单位16家,涉及缴存职工人,月停缴额.92万元。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策的通知指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的时间期限是年6月30日。7月1日起,我市将根据最新情况发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通知。
来源:通讯员蒋昌晨全媒体记者刘倩
编辑:朱元心审核:刘文生校对:张文进终审:宋毅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