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办、省人社厅关于评选—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通知》要求,经逐级遴选,严格把关,确定—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候选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1月16日至20日。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1、湖北省文明城市、湖北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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