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对王孙喆等1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首犯王孙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七个月至十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犯罪团伙16名成员中,有14名为“90”后。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一次性起诉人数最多、被告人整体年龄偏小的一起涉黑案。
王孙喆系无业人员。检察机关指控称,从年下半年起至年,以王孙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打砸、谈判等手段强势介入*博业,长期从事开设*场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扩大势力范围,以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插手民间纠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通过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孙喆本人为了组织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开设*场7起,寻衅滋事4起,非法拘禁2起,持械聚众斗殴1起,包庇1起。此外,还在组织以外实施故意伤害1起,致1人轻伤。
年初,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指派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建议90余条,为后期精准定性、顺利提起公诉奠定了基础。4月17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先后审阅案卷58册,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实证人证言50余人次,制作阅卷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近20余万字。
该案办理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检察官克服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困难,充分通过远程提审、远程送达等信息化方式,不让该案诉讼出现梗阻,在成功追诉一名犯罪嫌疑人后,于年11月1日对该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所提量刑建议合理,予以采纳,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全部被依法追缴。
办案中,该院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王孙喆等人涉黑案暴露出的社会治安管理等问题,深入分析犯罪成因和监管漏洞,及时向老河口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力度,大力开展“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警务进社区,积极开展社区犯罪预防。该建议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制定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改,目前,整治效果已初步显现。
作者丨周亚茹陈昊
来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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