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ldquo辩者21事rdquo之
TUhjnbcbe - 2021/2/27 16:36:00

桂起权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

摘要:我国古代名家学派是一个特别注重“概念流动性”及其内涵的矛盾性的学派,这个学派的出现是我国逻辑史与辩证法思想史的一件大事。惠施首当其冲,其他名家学者紧随其后,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悖论性命题。其中,“辩者21事”最有代表性。本文认为,所有涉及运动、变化的悖论性命题,唯有运用微积分的辩证法思想,并且结合逻辑分析,才能得到合理解释。更一般地说,采用分析性理性与辩证理性的结合,能够正确解读所有相关悖论。

关键词:名家学派;“辩者21事”;概念流动性;分析性理性;辩证理性

名家学派的出现是中国逻辑史与辩证法思想史的一件大事,这个学派特别注重“概念流动性”及其内涵的矛盾性。惠施首当其冲,其他名家学者紧随其后,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悖论性命题。其中,“辩者21事”最有代表性①,即(1)卵有毛。(2)鸡三足。(3)郢有天下。(4)犬可以为羊。(5)马有卵。(6)丁子有尾。(7)火不热。(8)山出口。(9)轮不輾地。(10)目不见。(11)指不至。至不绝。(12)龟长于蛇。(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14)凿不围枘。(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16)镞矢之疾有不行不止之时。(17)狗非犬。(18)黄牛骊马三。(19)白狗黑。(20)孤驹未尝有母。(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1]

李约瑟尝言:当希腊人仔细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②。应当说,无论是在古代中国,还是在古希腊,分析性理性[3]与辩证理性这两种传统都是实际存在着的。分析性理性③习惯于使用固定范畴,追求概念的逻辑确定性。而看起来与“分析性理性”正好相对,辩证理性习惯于使用流动范畴,追求概念的流动性④。从表面上看,辩证理性好像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将定义解构掉,将原先设定的截然分明的界限解构掉,指出什么之中可以包含不是什么,A不是非A,却又在一定条件下包含非A。康德将人类认识划分为感性、知性、理性三个层次。黑格尔引申康德而提出:知性(Verstand)提出规定性(即设定界限),而理性(Vernunft)却将它消解为无。[2]84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限定于知性层面,用知性方法直接去处理理性和思辨层面的东西,弄不好就会产生“二律背反”。名家学者喜欢将原先设定的截然分明的定义、规定性、界限解构掉,他们所干的尽是这一类“拆台”事情,具有某种“后现代”意味。他们通过揭示知性方法的局限性来显示自己的智慧,并且将其视为一种人生乐趣,这又有点儿苏格拉底启发式的味道。

所有涉及运动、变化的悖论性命题,唯有运用微积分的辩证法思想,并且结合逻辑分析,才能得到合理解释。更一般地说,采用分析性理性(形式逻辑模式,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称作“分析学”)与辩证理性(辩证逻辑模式)的结合,能够正确解读所有相关悖论。⑤

“揭示运动的内在矛盾性”的论题是我最欣赏的部分,包括:镞矢之疾有不行不止之时;飞鸟之影未尝动也;轮不輾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组命题与古希腊的“芝诺悖论”⑥,尤其是其中的“飞矢不动”论题,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于芝诺悖论的真谛,我完全同意悖论分析能手张建*的观点:芝诺不是什么诡辩家,他的本意决不是通过文字游戏来否定运动,而是“以理性推理的方式,具体地说通过归谬法论证形成逻辑悖论的形式,将以往素朴‘运动’观念的内在矛盾揭示出来。”[3]我看这些话才真正说到点子上,这种分析方法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名家”学派的所作所为(并且解析他们的同类论题)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

微积分学或“无穷小分析”为处理零与非零、动与静、变化与不变等疑难,在数学上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工具。[4]正如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所注意到,黑格尔出于研究辩证法的《逻辑学》的需要,喜欢引证无穷小量这种“消逝的量”,“存在和非存在的中间物。”[2]列宁深刻地指出:“消逝着的环节=存在和非存在。这是辩证法的极好的规定!!”[2]“扬弃=结束=保持(同时保存)。”[2]-我觉得,名家学者的“镞矢之疾有不行不止之时”比芝诺的“飞矢不动”表达得更好(尽管在意念上几乎相互等价)。“不行不止之时”这个词组能够把“动与静的中间物”,把Δt→0这个“无穷小时间间隔”,非持续性的“瞬间”与可持续性的“时间间隔”两者统一起来,并且既清楚又精确地刻画出来了。《墨经》追求的是“瞬间”概念的逻辑确定性,“时间”概念需要细分为“非持续性的”(“无久”)与“持续性的”(“有久”)两类,《墨经》⑦对此就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与比较精确的定义。“始,当时也。始: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当无久。”[5]也就是说,“开始”只是一个瞬间,应当是“非持续性的时间”。这一思想非常深刻!相反,名家学者则注重概念的流动性,他们采用“不行不止之时”这个新概念消解了“瞬间”(非持续性)与“时间间隔”(持续性)两者之间的固定界限。笔者对微积分的辩证法有更详细的分析,请参看《从辩证逻辑观点看微积分》。

芝诺悖论中还包含“赛跑家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的怪论。为什么会这样?芝诺说,这是因为,为了走完全程,必须先走完它的一半(1/2),为了走完那个“一半”,又必须先走完“一半的一半”……(1/4,1/8,1/16……),这是由无穷多个一段又一段的路程构成的总和,永远没完没了。究其根由,问题就出在,在古希腊人的“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之中,默认了一个错误前提:无穷多个数量之和必定是无穷大。可是,名家学者的论题中却已经暗含着解决芝诺“一半又一半”悖论的答案。“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就是说:1/2+1/4+1/8+1/16+……=1。无穷多个数量(如“无穷小量”)之和可以不是无穷大,而是常数。于是这个“一半”悖论就被破解了,阿基里斯不必花费无限长时间才能追上乌龟了。我和张建*都认为,悖论产生的根源在于已得到大家公认的背景知识或预设中暗含潜在的矛盾,其实这本身恰恰是有待澄清的。然而经过细致的语义分析和逻辑分析,背景知识翻新了,隐含的毛病改掉了,悖论中的“矛盾”也就破解了。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属于“飞矢不动”的同一类论题。毛泽东从“动与静的辩证关系”的角度,关心过“飞鸟之影未尝动也”,还用拍电影、放电影作类比。“看电影,银幕上那些人净是那么活动,但是拿电影拷贝一看,每一小片都是不动的。《庄子》的《天下篇》说:‘飞鸟之景,未尝动也。’世界上就是这样一个辩证法:又动又不动。净是动没有,净是不动也没有。动是绝对的,静是暂时的,有条件的。”[6]飞鸟是运动的,每一瞬间的投影最终形成一连串的一个个单独的静止图像,相当于拍电影时“由动变静”的情况——整个过程是动的,但摄影师抓拍到的每一个单个图像却是不动的。反之,放电影的时候就倒了过来,尽管一个个单个图像在电影胶卷上是不动的画面,然而一连串的不动图像连起来的整体效果(考虑到“视觉残留”效应)却又复原了动态过程。这是“由静变动”过程。“飞鸟之影未尝动也”是用形象思维语言对“不行不止之时”这种抽象思辨理念的一种重新表达。

至于“轮不輾地”论题,只是“飞矢不动”论题的一种补充形式。它的意思是:请看那车轮滚滚,可是转动中的车轮在任何瞬间却都与地面没有一个固定的接触点,不能算是真正的压地面。“輾”(与“碾”字相通,除了“转”之外,还包含有“压和磨”的意思。而“压”地面意味着把重物老是放在那里不动,不移开)这个动词是用得非常微妙的。众所周知,无论用碾子加工什么,碾小麦、黄豆、五谷杂粮,都不只是接触一瞬间的,必须有可持续性,才能发挥碾磨的作用。这是从空间上讲,“輾”的话就意味着接触不是一个单独的空间点,而应当是拖一把,有一段距离或长度,即具有广延性。从时间上讲,也应当不是一个单独的时间点(瞬间),而应当是拖一段时间长度,即具有持续性。就轮子本身看,转动时的中心当然是转动轴,但请注意,如果以地面为参照系来看轮子边缘的任何一点,转动时却没有一个固定的中心!这个现象极有意思,引起了专门研究机械运动的理论力学家的注意,所以在《理论力学》教程中,就用“瞬时转动中心”的概念来处理难题:尽管在动态过程中“转动中心”不固定,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在Δt→0这个“无穷小时间间隔”即“瞬间”中,“转动中心”是可以当作不变的。“无穷小分析”的全部奥妙就在于,能处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于是,就产生出“瞬时转动中心”这样的科学概念来,真有点儿“不行不止之时”的意味。轮子只有与地面接触才能向前进,但“不輾”却强调和突出了“过程的动态特征”。

必须注意:“轮不輾地”论题对轮子运动的描述是抽象的、高度理想化的。轮子和地面被当作完全不变形的刚体(绝对固体),其形状是理想化的圆和直线,所接触的只是一个切点。

“解释学的循环”原理告诉我们:为了理解整个句子的意义,必须先了解其中每一个词的基本意思是什么。然而,为了真正做到把握各个词的非常确切的意思,又必须先对整句的实质性意思有一个整体式把握。从解释学观点看,有了对“辩者二十一事”总体理念的整体式把握,再去理解各个具体论题的含义,就好办多了。

说起理想化概念,名家“刻画理想化概念”的论题仍然以悖论的方式表现出来,即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试问“矩不方”与“规不可以为圆”这两个论题是合而为一好,还是一分为二好(“名家21命题”或者“名家22命题”的不同说法,由此而生),这无关大局。“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论题字面上的意思是,用木工的矩尺(直角尺)画不出严格的矩形、正方形来,而用圆规是画不出真正的圆来的。依我看,其深层的含义是:几何学所研究的“理想实体”——真正的圆与方是圆规与直角尺所画不出来的,它们具有柏拉图“理念”的性质。这个“似非而是的论断”包含非常深刻的数学哲学思想,它清楚刻画出数学中的理想概念与现实世界的物理原型之间的本质区别。实际上,对现代人来说不难理解,在运动场上或体育馆里,在篮球、排球的比赛场地中,就有不少圆形和长方形的图案,它们都不可能做到由“没有宽度的线”画出来。实际画出来的圆,其圆周率肯定达不到π所要求的严格水准;实际画出来的矩形,其内角和也并非正好等于度。[7]贝克莱曾经讨论过“抽象的三角形观念”具有某种不确定性,“抽象的三角形”(理念)既非锐角三角形,又非直角三角形,亦非钝角三角形。[8]而我们实际上所见到的只能或者是锐角三角形,或者是直角三角形,或者是钝角三角形。这就是“理想概念”与“现实原型”之间的区别。贝克莱所谓的“抽象的三角形”,如果用几何作图工具,也是谁都画不出来的。这才是“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的真意所在!

至于“凿不围枘”,只是一种补充说明。所谓“方枘圆凿”,说的是圆头的凿子与方形的榫头看起来是格格不入的。奇怪的是,要加工方形的孔,如果用圆头凿子反而比平头凿子效果会更好些。原来它更适合于切削加工,一点一点地来,对材料不易有损伤。虽然局部地看,“方圆不相合”,一个个局部的小弧线与直线都不严格重合,但是从整体上看,一圈兜下来,可以配上榫头的方形孔却能够更好地加工出来。这样,就以局部不太重合最后达到了整体合人心意的效果。这正是相反者相成也。众所周知,从刘徽到祖冲之,都是用边数不断增多的多边形把圆“围”了起来——每一边或是切线,或是弦——逐步逐步地去逼近圆,趋近于重合。这样,最终就能达到微积分学中“弦弧同一”或“曲直同一”的神奇效果。

名家学者讨论“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论题,即狗非犬;鸡三足;黄牛骊马三;郢有天下。真实而全面的情况是:“个别是一般”与“个别又非一般”(在“不同于”的意义上,不是一般),则是同一个事物密不可分的两个不同方面。如果只强调其中一个方面,同时掩盖掉另一个方面,那么有时就会呈现出悖论的特征来。我们的目标在于,理解并且体会到名家学者提出悖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又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式说话?

“狗非犬”论题无非是“白马非马”论题的变种而已。其实,公孙龙并不是什么诡辩家,他的本意决不是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混淆是非,而是想要以理性推理的方式,具体地说通过归谬法论证形成逻辑悖论的形式,从反面来警示大众,帮助澄清“个别与一般”之间关系“是与非”的双重性质。公孙龙为了表明“白马”与“马”之间的区别,曾经采取多种论证方式。其中比较容易理解的一种是,说“牵马来”时,黄马、黑马就可以牵来;说“牵白马来”时,黄马、黑马就不可以牵来,而“可以”与“不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白马非马”。他的深层目标无非是强调一般人所忽视的“个别(或特殊)与一般”之间的区别。但他在论证中(说黄马、黑马就可以牵来时)实际上并不否认“黄马、黑马属于马”。换句话说,默认“个别是一般”,仍然是他所预设的前提之一。由此可见,“个别是一般”与“个别又非一般”的两面特性是缺一不可的。“非”字兼有“不是”和“不同于”的含义,这一点具有加强悖论色彩的作用。“狗非犬”论题同理可解。

公孙龙的“鸡三足”论题。有一解曰:“谓鸡有足,足也;左足,足也;右足,足也。故曰:鸡三足”。意思是:说到“鸡足”的时候,已经涉及了“鸡足”的一般概念(普遍性、共相);再说到左鸡足和右鸡足时,又涉及了鸡足的具体概念(特殊性、殊相)。在预设“特殊是一般”的前提下,也就是在假定它们具有“完全同质性”的条件下,并且采用比较极端一点的做法,在数量上再把它们加起来,于是就得出了“鸡三足”的结论。与此同理,“黄牛骊马三”论题,也是不难理解的。林邦谨先生对悖论有十分独到的见解,他批评名家学者在“鸡三足”论题中混淆了“集合”及其“元素”之间的界限,又在“黄牛、骊马:三”论题中混淆了“集合”与“子集”的不同层次。我想,或许应当反过来说,名家学者的本意决不是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混淆是非,而是想要以理性推理的方式,具体地说通过归谬法论证形成逻辑悖论的形式,从反面来提醒大家,如果混淆了“集合”及其“元素”之间的界限,混淆了“集合”与“子集”之间的层次,是会导致多么荒谬的结果的啊!

所谓“郢有天下”,有道是:“一粒沙里有整个世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郢作为楚国的*治、经济、文化中心,天下的一切重要特征俱全了。这是“个别是一般”论题的另一种表达。我记得,在大学时代(年)读过亚历克山耶夫的《思维形式的辩证法》(中译本)和《辩证逻辑》(俄文版)。亚历克山耶夫讨论黑格尔和列宁,花费很大篇幅讨论,诸如“玫瑰是花”“个别是特殊”“特殊是一般”“个别是一般”之类的“概念辩证法”。列宁《哲学笔记》中的论断则更著名:“伊凡是人,哈巴狗是狗”“个别是一般”等等。

名家学者讨论生物演化的悖论是:卵有毛;丁子有尾;马有卵。

“卵有毛”这个论题非常有意思。“毛蛋”——孵化小鸡失败的副产品——真能够不折不扣地提供“卵有毛”的确凿的经验证据!打开一看,令人惊奇的是,其中一半已经是有小鸡头、翅膀、羽毛、鸡心、鸡爪子,可是另一半却仍停留在蛋白、蛋黄的状态!被孵化的鸡蛋在适当光照下,是半透明的。孵化的过程是很有意思的:到一定时候,脑袋有了,鸡心、鸡肺有了,心脏在跳动,翅膀羽毛长出来了,鸡爪子也有了……。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中讲到“生长与竞争”以及“机构化与集中化”的原理,讲到胚胎发育的自组织演化过程,从混而为一的“混沌总体”开始,一方面逐渐分化、专门化、“机构化”,即专业分工的各种器官一个个地成形;另一方面又要集中化、中心化,即形成头脑、神经系统,形成“中央控制系统”。[9]试问“卵有毛”这个论题的宗旨是什么?先从表层次看,“卵有毛”论题所表述的是,从胚胎发育看,生物体内部是处于演化过程之中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通常鸡蛋没有羽毛,但是“没有羽毛的鸡蛋”是“有羽毛的鸡”生出来的,而且“没有羽毛的鸡蛋”又可以孵化出“有羽毛的(小)鸡”来。这是经验事实。然后,从深层次看,“卵有毛”论题想要表明的是,“有无相生”的概念辩证法。也就是说,对任何概念(“蛋”“羽毛”也好,“有”“无”也好)都不能采取固定不变的眼光去看待它,而应当采取动态发展的眼光去对待。同理,通常,丁子(青蛙)当然是没有尾巴的,但是“没有尾巴的青蛙”是从“有尾巴的蝌蚪”演化而来的,并且“没有尾巴的青蛙”又能够产生“有尾巴的蝌蚪”……生命就在这个“有无相生”的世代交替过程中不断地延续下去。从深层次看,名家学者是想要表明,在进行概念分析、语义分析时,在追寻逻辑确定性的同时,需要引进“流动范畴”作为辅助工具。所谓“马有卵”,虽然马是胎生动物,不是卵生动物,然而名家思想家猜想它们可能是从卵生动物演化而来。庄子《至乐篇》也有关于生物演化的模糊猜想,但仅仅是哲学家的思辨玄想而已,在细节上并不值得追溯。

“孤驹未尝有母”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论题。应当怎样来界定什么叫做真正的“孤驹”呢(孤驹即马的孤儿,名家不讨论人类“孤儿”就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以免伤害到人的感情)?从逻辑上讲,定义必须揭示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按照定义,父母双亡的驹(为了简化起见,忽略父亲那一方)就是“孤驹”的本质属性,而“有母”时,就没有资格称为“孤驹”;然而又是按照定义,当孤驹从成为“孤驹”的一开始这一瞬间起(所谓“从来”=从……一开始这一瞬间起)就是“未有母”的。于是,疑问就发生了:如果先不讲定义,而从事实出发,驹不能凭空而来,总是“有母”的。看来,如果不考虑“时态”的因素,概念的含混性质就会消除不掉。

为了明确起见,假定驹刚刚生下来的时刻为T0,“未有母”的这个特定时刻或瞬间为T1,从T1开始起,驹成为“孤驹”;又经过一段时间,到“现在”这个时刻TX。这样,问题就表述清楚了:驹在从T0到T1的时间区间内,因为“有母”,就不是“孤驹”;从T1到TX的时间区间内,则因为“未有母”才变成为“孤驹”。孤驹这个概念的规定性或界定范围十分明确,十分精确。但是,“未尝”的词义具有含糊性、歧义性,应当从什么时刻算起才更加合理?如果从出生时刻T0算起,就是“有母”的;然而,如果从T1算起,则是“未有母”了。现在,名家学者出来表态了,你们不是喜欢界定的严格确定性吗?借此,他一口咬定了T1这个时刻,这是“孤驹”之所以成为“孤驹”的严格定义生效的时刻,因此严格意义上的“未尝”就得从这里开始。因为此前“有母”的时间段与“孤驹”的严格定义完全不相干。

尽管驹作为“孤驹”是从T1这个时刻才开始存在的。然而,驹作为生物个体,则从出生时刻T0到现在这个时刻TX是始终存在的,前后相继具有连续性。当然,“未有母”的时刻T1是意义上的一个分水岭,此前与此后,本质属性变了,“驹”变成“孤驹”了。尽管如此,个体及其概念都具有连续性,在变化中保持着某种不变性。我想,名家学者提出“孤驹未尝有母”这个悖论的真意(即背后的动机)还是在于提醒人们,要从动态的演化过程看待事物和概念的意义,不要将其看作僵化、凝固、一成不变的东西。也就是说,在追寻逻辑确定性的同时,必须兼顾概念的流动性。

其他一些论题主要是围绕语言哲学问题而展开的,并且涉及逻辑、认识过程及心灵哲学。

“龟长于蛇”论题。使用“长于、短于”等语词,是一种“比较”操作,属于语言逻辑问题。按照名家学者考虑问题的总体性的方法论思路,建构某个悖论论题=对相应的常识性论题(正题)提出“反题”。因此,先是预设了常识性的正论题“蛇长于龟”,而后“反其道而行之”,才得到相反论题“龟长于蛇”,并搜寻合理性根据。这里所讨论的“龟”“蛇”,所比较的是“长度”特质,但有意不交待是空间长度,还是时间长度。其实,蛇是以“长”为特色,其长处恰恰在于“长宽比”取极大的值,远远高于龟的长宽比的数值。虽然,当蛇盘起来时,长度可以大大缩短,线度可以小于龟。但是,对于常识观念而言,蛇的空间长度是“大于”龟的,这是不争的事实。若是将空间坐标改换成时间坐标,那么“龟的长处在于寿命”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因此,“龟的寿命长于蛇”(名家是否会表述为“龟寿于蛇”)才是问题的解。辩者为什么选择蛇与龟相对来论事呢?关键在于,二者各有所长,蛇的优势在于空间长度,龟的优势在于时间长度。从逻辑上说,比较必须具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喜欢追求逻辑确定性的墨家对此就有明确的说法。《墨经》曰:异类不比,说在量。用两个典型事例作进一步解释:“夜与木孰长?智与粟孰多?”在第一例中,“夜”是一种时间概念,而“木”的长度则是一种空间概念,时间长度与空间长度在数量上怎么能直接相比呢?在第二例中,“智”是一种抽象概念,“粟”则是一种具体概念,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又怎么能直接相比呢?然而,名家所

1
查看完整版本: ldquo辩者21事rdquo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