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墓兽最早出现在春秋中晚期的楚墓之中,楚镇墓兽流行于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三百多年间,是楚文化丧葬礼仪的一种代表性器物。考古学家认为:“镇墓兽是最具特征的楚器。”被孙作云誉为“带有世界性价值的文物”,影响后世一千多年。镇墓兽在汉代以后的发展脉络相对是非常清楚的,经历了由兽形到人兽同体形再到神人同形的发展过程,直到隋唐时期的镇墓神兽和镇墓天王俑。早期镇墓兽是在楚墓中首次被发现的,学者们认为是楚人的首创。而往上追溯,镇墓兽源自何物?尚无定论。高崇文认为是周礼中的“重”,但文献记载中的“重”的形制与镇墓兽差别较大。这一思路启发我们思考,在丧葬礼仪中很大程度上继承周礼的楚人,在最早制造镇墓兽时,是因循的什么传统呢?对镇墓兽的研究我们不应该主观臆测,也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去推论,而是应该从发掘报告的第一手考古资料和铜器铭文资料出发,按照考古发现所呈现的脉络,探寻楚人最初制造这一器物的初衷。本文即是从春秋中晚期到战国中晚期的38件祖型镇墓兽材料出发,探究镇墓兽的缘起。
楚文化研究的考古资料,多数是战国时期出土的,如青铜器、漆木器、丝织品等,春秋中期前后的楚文物出土相对较少,系统的研究也较少。镇墓兽也是这种情况,大多数是战国中晚期的单头兽面镇墓兽,对春秋中晚期的祖型镇墓兽研究较少。而祖型镇墓兽正是其发展的源头和雏形,可以很好地揭示出这一器物最初的含义和制作缘由,对早期楚文化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一早期镇墓兽的形制▲▲▲早期镇墓兽的出土时代主要是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早期,圆首、平面直身、无雕饰方形底座的形制被称为祖型,战国中晚期也出土了几件。战国早期以后至战国晚期,镇墓兽发展为单头兽面、双头兽面、人面等形制。祖型镇墓兽最早且学界较为熟悉的是春秋中期偏晚的当阳赵巷M4的1件,当阳曹家岗M5的1件。此外,荆州枣林岗与堆金山楚墓出土了20件镇墓兽,器型基本完整的有16件,其中14件为祖型。其早期形制表现为祖型,有榫头,有鹿角,无雕饰的方形底座等。此外,江陵九店东周墓出土了65件镇墓兽,Ⅰ式中的3件为祖型。江陵雨台山楚墓出土的形制清楚的67件里,Ⅰ式的7件为祖型。当阳赵家湖楚墓的6件形制清楚的镇墓兽中,Ⅰ式的2件为祖型。战国中晚期楚墓中还发现了几件,鄂城百子畈楚墓有3件;老河口安岗M2有2件;荆门黄付庙M4有1件;潜江龙湾楚墓有祖型的4件。这38件形制清楚的祖型镇墓兽的形态特征,基本上可以显示早期镇墓兽的发展变化。根据考古学家们对墓葬的分期,我们按照出土墓葬的时间顺序把它们排列起来,从而对器型的演变状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由表一可以看出,其一,我们常见成熟时期的镇墓兽是从这些春秋中晚期到战国初期的早期镇墓兽发展而来的。尽管数量较少,但为我们研究楚文化这一独特丧葬用器提供了原始的标本。一般来说,早期形态是最能体现器物的性质、内涵和制器者的初衷和本意的。胚胎时期的镇墓兽,根本没有后来的恐怖诡谲气氛,有着明显的祖型特点,显示出楚人在最初对待这一器物时的态度。镇墓兽最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长沙楚墓中被发现。日本学者水野清一最早著文介绍,称作“山神像”,或“镇墓兽”,作用为镇妖辟邪。因为当时资料较少且从未见过同类器物,后来在楚墓中经常出土的,也都是战国时期常见的瞪目吐舌可怕兽面的形制,所以“镇墓兽”一名沿用至今。但随着资料的增加,发现了春秋中晚期的数件早期镇墓兽,其形态较为原始,甚至不够称之为“兽”,与后来怪诞的形制有所差别。这说明,镇墓兽最初制作出来或许是另有意义的,其镇墓辟邪的功能均是后人的推测。很多学者在研究镇墓兽的早期形制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皮道坚说:“(早期形制)我们却很难将它与‘镇墓兽’这个命名联系起来……也许将它们命名为‘镇墓兽’,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陈跃均、院文清分析了信阳长台关M1后中室的镇墓兽1件,男女俑各2件,认为“后中室可能就是寿宫,两侧的男女,观其形态,应是守候在神左右的侍从”,因此镇墓兽应该称之为“镇墓神”。
早期镇墓兽都为圆头,战国初期出现了方脸。其主要特征有:圆首曲颈;平面直身;头有对称小方孔;无雕饰梯形方座。早期的发展规律是:鹿角从无到有;面部从圆弧形到方形;直颈到曲颈;无舌到有舌;中部起凸棱;由梯形方座到盝状座上平雕出凹凸体。镇墓兽鹿角、头身、底座的基本特征都己具备,只是成熟时期还出现了雕刻凸眼兽面、龇牙卷须吐长舌、中部下部起凸棱、双头形制、梯形底座上浮雕的十二块凹凸体等特点。年曹家岗M5发掘报告最早提出:“镇墓兽圆面,无舌、目、颈,梯形方座,与雨台山工式镇墓兽相近,它应是较早的镇墓兽的祖型。”自此以后,考古报告中类似的早期镇墓兽都被称为“祖型”。这一称呼得到了学者们的认同,高崇文认为这一类型是“最早形态,可称其为‘祖形’……是象征的人形……也是设此物的原本用意”。也有学者认为:“‘祖’,是指‘男根’,早期‘镇墓兽’头身部正是‘男根’的象征。其头部是‘龟头’的模拟,有的身部有‘曲颈’现象,则是对象征男根的龙、蛇形象的模拟。”在原始崇拜中,生殖崇拜与祖先崇拜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人们认为祖先的亡灵存在并具有影响后代的力量,因此加以崇拜。甲骨文中的“祖”字写作“且”,就是男性生殖器之形。对此,郭沫若论述甚详。根据表一中的早期镇墓兽形制发展分析,初始样式的镇墓兽,圆头、直身立于梯形方座上,确实是表现出明显的生殖崇拜的意向,结合下文的分析,笔者认为其根本目的在于崇拜祖先。
其二,随葬品的流行总是从高级的墓葬向中低级墓葬发展的。从表一中可知,公元前6世纪春秋中晚期,镇墓兽最早出现在大夫级一椁二重棺的中级大型贵族墓葬中,置于头箱,体型较大,通高约60厘米;当阳赵巷M4和曹家岗M5两墓均有陪葬棺,有人殉的现象。随后,镇墓兽的信仰向中下层,更大范围普及开来,出现在士级一棺一椁的中型墓葬中,体型变小,通高约为30厘米。这种信仰是从春秋中晚期楚文化逐渐形成自己特色的时候建立起来的,最初是从大夫级贵族向士级自上而下地扩散发展而来,与礼器一样,其高度和大小同样遵循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出土早期镇墓兽较多的荆州枣林岗,有座东周墓,“属于‘下士’及平民的‘公共墓地’性质”。一椁一棺墓66座,随葬了20件镇墓兽,比例达到30.3%,均与仿铜陶礼器一起放置于椁室内的头端。九店、赵家湖、雨台山所出祖型镇墓兽,也出自一棺一椁墓,多放于头向一端的椁室。赵巷M4和曹家岗M5,最早的两件头顶是没有榫眼和鹿角的,但曹家岗M5随葬了4件鹿角;鄂城百子畈M3、M5所出的战国中期偏早的3件也没有发现鹿角,头上似乎没有榫眼。湖北老河口安岗M2出两件,一件方形无脸、面目不清有简单鹿角,一件无头无鹿角,似乎回到了春秋中期的原始形态。在出土镇墓兽最多的雨台山墓地中,“随葬成组仿铜陶礼器或铜礼器的、具有一椁一棺类型以上的墓,都随葬有镇墓兽,而单棺墓和不随葬仿铜陶礼器或铜礼器的一椁一棺墓,则不随葬镇墓兽。这说明用镇墓兽随葬是有一定等级的,反映了当时的礼制……它与楚国统治阶级意识形态有一定的关系”。从目前的数据看,镇墓兽主要在大夫级(一椁两棺)到士级(一椁一棺)的中低级楚墓中出土。战国时期随着楚国实力的强大,从封君阶层(江陵天星观M1、M2,湖南临澧九里M1,河南信阳长台关M1、M2)到大夫阶层(望山M1、藤店M1等)再到士级(雨台山、九店、赵家湖楚墓等)镇墓兽的信仰进一步发展(见图一),成为楚人一种独具特色的丧葬习俗。到了战国中晚期,镇墓兽逐渐出现人面等较为简单的形制,再也不见鼎盛时期雕刻繁复的例子。甚至有的还出现了早期祖型原始的样式,如战国中期的一些大夫级(鄂城百子畈M3、M5、安岗M2)墓葬中出现的无头、无鹿角的形制。可见镇墓兽信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等级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但都保存了类似早期镇墓兽直身、底座的基本要素。因此,研究镇墓兽早期形态具有探寻其内涵的重要意义。
其三,战国中期以后,镇墓兽出现了衰落的趋势,逐渐出现了人面等简单的形制,雕刻也较为平面。大夫级墓安岗M2出的两件镇墓兽形制非常简单,其中一件甚至没有榫头和鹿角,为梯形底座上竖立一木杆。与鄂城百子畈M3的一件非常类似。战国中期出现了这样原始的造型,反映出这一信仰逐渐趋于简化,和祖型镇墓兽一样,只保留了最基本的功能。此外,安岗M1(夫)与M2(妻)是夫妻异穴合葬墓,然而同葬不同制,妻比夫低一级。同为战国中期,M2略早于M1。但“葬仪品中,类别完全不同,M1为佣、幡杆,M2为镇墓兽、卧鹿”。出现这一情况,很可能是M1较晚,M2较早,且M1级别较高,M2级别较低的原因。包山楚墓也有同样的现象,包山M1和M2为夫妻合葬墓,包山M2(夫)等级较高,出木俑12件、木虎1件;包山M1(妻)等级较低,出镇墓兽1件、虎座飞鸟1件、无腿木俑7件、虎座鸟架鼓1件。对此,考古学家解释说:“高层楚文化因素较多地保留有‘周制’的特色。如奇数鼎制,饰棺制度等等。下层楚文化因素则反映出较强的地方特色。如:偶数鼎制,带有浓郁宗教神话色彩的特殊器物造型—镇墓兽、虎座飞鸟、虎座鸟架鼓等等。”(见图二)镇墓兽是中下阶层楚文化因素的代表,是在万物有灵、灵*不灭观念基础上兴起的楚人巫觋传统的反映。
战国晚期还出现了简单形制的人面镇墓兽。这是因为“越是古老的神话和越是古老的镇墓神物,就带有越多的兽性因素;越是后起的新形象的镇墓神物越富有理性和人性的特征”。“人的因素”逐渐加入到了镇墓兽的创作过程中。更重要的是,此时木俑逐渐兴起,并从高级墓葬中开始逐渐流行起来。有日本学者认为:“镇墓兽出现得较俑要早一步……开始出现的同时迅速普及,并且比俑早一步达到极盛期。到了战国晚期,不待楚国灭亡,便出现了衰退趋势……俑葬仍在继续,甚至延续到秦汉时代……俑葬是以级别较高的墓葬为对象的……战国中期成了时间上的分界点,镇墓兽由此走向没落,而俑则趋向于日益流行。”战国晚期,镇墓兽的制作渐为粗糙,形制简单,暗示这一礼器的衰落。而此时俑葬逐渐开始流行,成为楚地丧葬文化新的代表。俑葬并没有因为楚国的灭亡而结束,江陵凤凰山汉墓随葬数十件木俑、长沙马王堆M1、M3汉墓随葬一百多件木俑,它们明显继承了楚俑的传统,并影响到汉代以后的陶俑。
二早期镇墓兽与其他随葬品的关系▲▲▲当前在历史研究中,非常注意对“原境"(context,或翻译成“上下文”)的重构,即重建考古证据的原始环境。考古报告中对各类文物类型学的分析,虽然增加了许多专业知识,但也割裂了文物与墓葬的整体关系,消除了文物所赖以存在的文化、礼仪和视觉环境,不知不觉中把墓葬从一个有机的整体转变为一个“重要文物的地下仓库”。我们需要进一步开拓视野,把“墓葬整体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分析的框架,进而在这个框架中讨论墓葬的种种构成因素及其关系”,“而非对墓葬类型或单独出土物的分析”。我们对墓中所出土的“重要文物”的研究,离不开一个整体的“墓葬观念”作为分析的基础。巫鸿以马王堆M1墓中的“随葬器物分布图”为例,把头箱中所出的器物按照原始位置加以复原并细心观察各种物件之间的关系,为我们展示出一个舞台般的场景。“说明了墓葬设计的意图并非是仅仅表现轪侯夫人的座位和居室,而是希望表现她的灵*和死后仍然存在的感知。换言之,整个头箱以‘非再现’的方式表达了她的存在。”由此可见,头箱中似乎存在着墓主人的无形灵*,墓葬的设计和陈设其实蕴含着丰富的宗教思想和丧葬礼仪。作为明器的丧葬用品放在墓葬之中,它们的观众和服务对象是墓主人,其主要目的也是作用于墓主人。所以器物的形象塑造、放置位置、数量组合等情况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死后世界的认识。
1.早期镇墓兽与其他随葬品的比较
《礼记·礼器》:“有以大为贵者……器皿之度……有以高为贵者。”随葬品的组合、规格、大小等根据墓主人身份的不同而有着严格的等级差异,在同一墓葬中,体型越高大的器物越受重视,所代表的礼乐含义越丰富。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曾侯乙墓的青铜编钟。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枣林岗楚墓中发现的早期镇墓兽最多,我们来比较一下同一墓葬中,镇墓兽与鼎、簠、敦、壶等随葬品的器型大小(见表二)。
从表二中可以看出,枣林岗楚墓中的镇墓兽普遍比同墓葬中的其他所有随葬品,如鼎、簠、敦、壶、罍、小口鼎、鐎壶、盘、匜等,高度更高,器型更大,应该是各墓随葬品中体型最高大的一件。同时,枣林岗所出镇墓兽都没有发现鹿角,但头顶都有榫头,应该是鹿角都腐朽不存。如果加上枝杈发达的鹿角的高度,镇墓兽下葬时的体型应该非常庞大。枣林岗的东周楚墓,出镇墓兽的都是仿铜陶礼器墓,其组合是:“以礼器鼎为核心,主要器物有礼器鼎,食器簠、敦,水器或酒器壶、鐎壶、小口鼎,盥洗器盘、匜以及杂器勺、斗、匕等。”而仿铜陶礼器是“明器”“*器”。“貌而不用”的镇墓兽与仿铜陶礼器同出,不属于食器、水器等,那么它应该属于礼器—明器的范畴。作为在枣林岗一椁一棺墓中最大的明器,镇墓兽的地位也应该是最为重要的。《礼记·檀弓下》:“‘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陪葬明器是本于死者有灵之思想而产生的,在史前就有它的存在。《吕氏春秋·孟冬纪·节丧》:“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夫玩好货宝,钟鼎壶滥,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其最根本的原因是认为逝者死后灵*依然存在,并可以影响生者。墓葬之中,逝者最大;随葬品中,镇墓兽最高大,且镇墓兽多处于头箱中最接近头部或居中或居东的重要位置,成为逝者灵*最先接近的物体。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镇墓兽为墓主人灵*所凭依,是墓室中代表着墓主人灵*的物质载体。
2.摆放位置探究
古人“事亡如事存”,墓中的各项安排,都是模仿现实的社会生活。《礼记·丧大记》:“棺椁之间,君容祝,大夫容壶,士容甒;楚墓中的随葬品很多都是放置在棺椁之间头箱的位置。“同一墓地或同一地区墓葬中随葬品摆放位置的一致性和规律性,反映了共同的精神信仰和心理习俗,我们称之为随葬品的摆放规则。”国内这方而的专门研究不多,最近几年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