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襄阳市及我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规范我市江汉水域垂钓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规范汉江老河口段垂钓行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河口市行*区域内所有跨水、濒水桥梁、高速公路、道路、航道、渡口、港口码头、锚地、输电线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汉江大桥及沿汉江北至李家沟桥、南至上海路之间区域;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为禁钓区。
二、禁止垂钓以外区域,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原则。
三、垂钓活动禁止以下行为: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垂钓,使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等手段射鱼;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垂钓;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垂钓;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视同非法捕捞;使用其他禁用的钓具。
四、垂钓人员不得损坏堤防、护岸、岸边树木;不得向河道内或岸边丢弃垃圾及废弃物、投放其他有*有害物质。离开垂钓区时,应当将废弃物回收带走。垂钓人员应当服从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和乡(镇、街道)应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扎实开展巡查巡护,及时制止和处理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2月22日
请严格遵守通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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