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表扬年度襄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襄妇发〔〕3号)要求,经各地推荐、资格审核、网络投票、市妇联*组审定,确定将薛华等5名个人作为“襄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拟表彰对象,郭敬芬等60名个人作为“襄阳市三八红旗手”拟表扬对象,枣阳市汉风神韵旗袍协会等30个单位作为“襄阳市三八红旗集体”拟表扬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2月25日至3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年3月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妇联宣传部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茜、鲁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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