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博士教师6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湖北文理学院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