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是
年3月14日
农历二月初二
星期日
乌拉特前旗气象台14日发布大风蓝色、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未来天气形势
今晚全旗仍然风力较大,风力最强时段为14日21时至15日02时,大部地区伴有沙尘。15-16日大部地区气温下降8℃左右,最低气温出现在15、16日早晨,为-9到-2℃。正值季节交替,冷空气活动频繁,提醒您及时
一、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使用单位应主动向防雷检测机构申报并接受年度检测。
二、对违法违规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已有防雷装置不接受年度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联系-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气象局
年3月11日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起止时间:每年4月20日——9月20日为我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
二、高炮防雹及火箭增雨作业区域:乌拉特前旗地区。
三、注意事项: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注意安全,对捡到的故障火箭弹和防雹弹请及时交乌拉特前旗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联系-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气象局年3月11日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公告
为加强我旗施放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确认制度。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旗气象局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未取得市气象学会颁发的《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个人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二、施放气球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旗气象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许可审批的施放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杜绝违章操作;施放活动现场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利用气球开展各种庆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即活动主办方),不得雇请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
五、对无资格、无资质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施放气球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批的、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现场未安排专人值守等违法行为,气象主管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气象局年3月11日
编辑:许秋霞
审核:侯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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