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正规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执勤战备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明确基层建设标准,全面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层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建队方针为统领,以应急救援主力*、国家队职能定位为牵引,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规章为依据,为担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三条基层正规化建设,应贯彻*治建队原则,坚持*的绝对领导,执行“两严两准”要求,以提高战斗力为标准,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纪律建设为保障,以高效灵敏、快速响应、遂行作战的执勤秩序;以全员练兵、科学练兵、实战练兵的训练秩序;以权责清晰、顺畅高效、依法运行的工作秩序;以利于备战打仗、利于作风养成、利于指战员成长的生活秩序为工作目标。始终聚焦执勤备战,确保队伍召之即来、战之必胜。
第四条本规定是全省基层队(站)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定中,基层队(站)包含大队、中队、小型站。*府专职消防队及*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规范*组织、群团组织建设
第一节基层*组织设置
第五条辖站(中队)的大队(含特勤大队)设立*的基层委员会,大队*的基层委员会的具体名额由上一级*的委员会决定,一般为5至7人,设立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书记候选人为大队教导员。大队*的基层委员会应吸收所属中队*支部书记参加,也可吸收大队领导以外的行*或专业技术干部参加。
第六条辖站(中队)的大队,大队部设立*支部,*支部书记候选人为大队教导员;不辖站(中队)的大队(含战勤保障大队)设立*支部,*支部书记候选人为大队教导员;正式*员在3人以上的站(中队)设立*支部,*支部的设立由支队级*委审批;*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正式*员不足7人的,只设书记、副书记。消防员、*府专职消防员正式*员较多的站(中队),应有消防员、*府专职消防员*员参加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候选人为站(中队)指导员。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支队级以上单位*委批准,可以成立临时*支部。临时*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组织指定。
第七条站(中队)*支部按照*员的数量和分布划分*小组,干部*员应当同消防员*员一起编入*小组,过*的小组生活。*小组长由*小组会推举产生,由正式*员担任;小型站按照*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设置*小组,*小组组长由*支部指定。
第二节基层群团组织设置
第八条工会组织设置。
辖站(中队)的大队设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辖站(中队)的大队不设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纳入支队机关工会管理)。各级工会组织接受同级*组织和属地上一级工会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组织领导为主。
工会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大队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为5至7人,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主席候选人为大队教导员。
站(中队)设立工会基层委员会分会,队站工会基层委员会分会委员为3至5人,设分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主席候选人为站(中队)指导员。
第九条共青团组织设置。
辖站(中队)的大队设立团的总支部;大队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为5至7人,设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大队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候选人为*的基层委员会委员。
有团员3人以上的站(中队)设立团支部;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一般为3至5人,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每届任期2年或3年;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候选人一般为*支部委员会委员。
小型站按照团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设置团小组,团小组组长由团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团小组*员推荐产生。
第三节工作职责
第十条*的基层委员会职责:1.宣传和执行*的路线、方针、*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2.组织学习*的科学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指战员头脑。3.领导所属*支部建设和基层全面建设,做好发展*员和*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4.研究决定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务公开。5.组织和带领指战员完成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执勤训练等各项任务。6.研究和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7.组织领导重大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遂行任务的思想*治工作。
第十一条*支部职责:1.宣传和执行*的路线、方针、*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组织学习*的科学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指战员头脑。3.突出*治功能为重点,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员和*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4.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建设,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务公开。5.组织带领指战员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执勤训练等各项任务。6.研究和领导本单位工会分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7.组织领导重大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遂行任务的思想*治工作。
第十二条*小组职责:1.*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员学习。2.接受*员思想汇报并及时向*支部反映。3.督促*员执行*支部的决议。4.教育培养*的发展对象,做好*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5.收缴*费。
第十三条工会组织职责:1.配合本级*组织加强指战员思想*治教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2.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培养工作。3.代表和组织指战员参与内部有关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指战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困难指战员帮扶工作,组织指战员参加疗养、健康体检工作。4.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四条共青团组织职责。
团总支职责:1.经常检查和帮助团支部的工作,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2.制订发展团员计划,批准发展新团员。3.及时向本单位*组织和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团支部职责:1.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2.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3.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4.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5.关怀帮扶困难团员。
第四节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五条*的基层委员会学习工作生活制度:1.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2.会议制度。*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3.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对与所属*支部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征求*支部的意见;涉及指战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指战员的意见;专业技术性强的问题,应当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4.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应召开1次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研究制定改进措施。5.请示报告制度。对本级无权决定的事项,或属于本级职权范围但*策规定不够明确的事项,应当及时向上级*委请示报告;对所属队伍的重大执法执勤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委请示报告。6.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述职述廉制度。大队*的基层委员会及委员每年结合年终总结进行1次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支部组织生活制度:1.会议制度。*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2.*日制度。*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日,组织*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等。3.*课制度。*课应当突出*治学习和教育,每月1次,可视情扩大到入*积极分子或所属全体人员。4.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报告1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及时请示报告。5.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员之间、*员和*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6.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小组会形式召开。7.民主评议*员制度。*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各*支部应把“支部主题*日”作为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有效载体,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下午为“支部主题*日”活动时间,内容统一为“十事联动”:1.交纳*费。2.重温誓词。3.诵读*章。4.集中学习,可与*治教育一并进行。5.*员汇报。6.组织生活(*支部每月1次的支委会、*小组会、*课纳入“支部主题*日”统筹安排;每季度1次的*员大会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支部主题*日”进行,全年不少于4次;报告工作、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安排在7月、次年1月的“支部主题*日”进行,全年不少于2次)。7.民主议事。8.民主监督。9.特色实践。10.积分考评。
共青团组织生活制度:1.学习制度。团总支、团支部每季度组织1次科学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2.会议制度。团总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团总支部(团支部)书记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团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团小组生活会每月召开1次。3.团日制度。团总支部每半年组织1次主题团日;团支部每周安排半天过团日,必要时可以相对集中安排,但每月不得少于2次。4.团课制度。团总支部一般每半年集中上1次团课,团支部每月上1次团课。5.报告工作制度。团总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团的委员会和本级*的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团支部每半年或者按工作阶段,向上级团组织、*支部和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6.民主生活制度。团总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7.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支部每年对团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1次评议。8.团籍注册制度。团支部每年对团员进行1次团籍注册。
第五节秩序运行
第十七条大队*的基层委员会是本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1.对涉及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策性和敏感性重大问题,应召开*的基层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程序进行,应遵循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的原则。2.每月书面向支队*委报告工作,口头向支队*委书记(副书记)和联系点领导报告工作;大队主官每月听取中队主官工作汇报。3.应落实大队*委“七议”项目清单,议管、议训、议教、议防每月1次,定期落实议廉、议审、议财制度。4.大队*委书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问卷调查,了解掌握指战员情况。5.积极协调*府争取经费支持,努力改善指战员工作、生活环境。6.做好*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员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协调所在地的组织部门给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适当分配*员发展计划指标。7.加强“互联网+*建”平台运用,线上开展学习教育、*建工作等,打造“智慧*建”。
第十八条中队*支部是本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应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1.对涉及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策性和敏感性重大问题,应召开*的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程序进行,必须遵循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的原则。2.落实议管、议训、议教、议财、议廉制度。3.每月书面向大队*委报告工作,口头向大队*委书记(副书记)和联系点领导报告工作;*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组织和支部*员大会述职;*员每两个月至少向*支部或者*小组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报个人重大事项。4.*支部书记每周听取*小组工作汇报。5.做好*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每年“七一”前开展一次*员评议活动;加强*府专职消防员*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好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员发展对象的跟踪培养工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6.加强“互联网+*建”平台运用,线上开展学习教育、*建工作等,打造“智慧*建”。
*小组主要落实*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每周口头向中队*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告工作。2.每月书面向*支部报告工作。3.每季度向*支部报告*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情况。
第三章规范执勤战备秩序
第一节值班备勤管理
第十九条基层队(站)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等级的消防救援岗位资格,胜任本职岗位。
(一)大队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分别由大队主官、参谋担任。值班人员应穿着19式消防作训服,在右臂佩戴统一的专用臂章,臂章样式由总队统一制发。全勤指挥部人员应严格落实总队全勤指挥部相关工作规定。
(二)中队设指挥员、中队长助理、班(组)长、驾驶员、通讯员、供水员、战斗员。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干部担任,中队长助理、班(组)长、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由消防员担任。
(三)小型站设指挥员、班(组)长、驾驶员、通讯员、供水员、战斗员。小型站指挥员由小型站站长担任,班(组)长、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由消防员担任。
第二十条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按规定每日进行交接班,交接班通常于上午8:30前完成,时间通常为15分钟。
(一)大队交接班由大队值班指挥长组织实施。交接班时,值班指挥长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以及需要续办和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