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府印发了《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主要内容如下。
目录
引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重大意义
第二节振兴基础
第三节机遇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引导农村“三生”协调发展
第三节推动“三区”差异发展
第四节科学规划“四类”村庄
第四章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第一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第三节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信息支撑
第四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章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第一节推进湖北“六谷”建设
第二节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
第三节壮大农产品“十大千(百)亿产业链”
第四节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载体
第六章建设荆楚“四宜”美丽乡村
第一节加强“三江四山千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第二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节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四节完善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第七章推动城乡“四网”互联互通
第一节构筑乡村通达路网
第二节完善乡村循环水网
第三节优化乡村清洁能源网
第四节建设乡村智能互联网
第八章繁荣发展荆楚乡村特色文化
第一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保护传承荆楚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九章创新“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节加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第三节夯实基层*权
第十章持续增进农民福祉
第一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第四节构建城乡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
第十一章大力推进“三乡”工程
第一节纵深推进“三乡”工程
第二节强化“三乡”工程支持措施
第三节建立健全“双创”体系
第十二章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第一节强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二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三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五节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六节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的领导
第二节注重规划引领
第三节坚持科学推进
第四节强化法治保障
第五节抓好评估考核
第六节营造良好氛围
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划引领,描绘战略蓝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的通知》精神,特编制《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规划基期为年,规划期限为―年,展望到年和年。本规划是全省各地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启了新时代“三农”发展新征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进乡村振兴,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是全省各级*委、*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责任。
01
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顺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新时代“三农”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要求。湖北是农业大省,“三农”平稳快速发展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农业强省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举措;是传播文明乡风,建设文明乡村的有力抓手;是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富裕乡村,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
02
振兴基础
*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业农村发展成就辉煌,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农业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农村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粮食产能不断提升,连续5年产量稳定在亿斤以上。蔬菜、水果、茶叶产量稳、效益增,较好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多样化需求。食用菌、蜂蜜、鸡蛋、小龙虾、河蟹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全国领先。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粮油、蔬菜成为千亿产业,棉花面积进一步调减,再生稻面积突破万亩。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拥有量全国第三、中部第一。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0:1。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蓬勃兴起,年综合收入达到亿元。美丽乡村、绿色幸福村、旅游名村等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网销额达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农村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三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启动试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建成市、县交易平台70个,武汉农交所与9个市州实现联网运行。耕地经营权流转万亩,占全部承包耕地的44.1%。“三乡”工程纵深推进,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返乡下乡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8.2万家和2.9万个。水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成效明显。
——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加快,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湖北省新型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率达到59.3%。公共基础设施城乡连通、社会保障城乡贯通、公共服务城乡互通进程加快。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得到加强,农民就业领域持续拓宽,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元,增速连续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2.31:1。农村消费能力持续增强,农民衣食住行用全面改善,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幸福指数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万人,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万人,参保率达到95%。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近五年共有万人摘掉贫困帽子。
——乡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稳定和谐局面更加巩固。全省范围内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联系户、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普遍推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普遍依法制定。村务公开实现了全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加强。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三资”监管、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逐步规范。全省构建起了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实施“红色头雁”工程,探索*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路径。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03
机遇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复苏态势有望延续,但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任务紧迫。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的头等大事。
从国内形势看,实现乡村振兴是化解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年,我国人均GDP达到美元,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但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后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率将超过60%,将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提质阶段,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乡村分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乡村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同时应对村庄空心化和农村老龄化、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从我省省情看,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长江经济带应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四个切实”的重要要求,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目前,我省已出台湖北乡村振兴“二十一条”,谋划推进乡村振兴“八大工程”,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乡村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乡村产业竞争力不强。大产业方面缺少价值链,比如我省淡水鱼产量连续22年稳居全国第一,但农业产业链整体价值水平不高。大企业方面缺少领头羊,大品牌方面缺乏招牌菜,缺少像双汇、三全、思念这样的全国知名企业和品牌。大融合方面缺乏闪光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二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依然薄弱。40%的农田不能保收,60%的农田只能抵御5年一遇的灾害,50%以上的排灌设施带病运行,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2%。三是农村劳动力及专业人才短缺。农村人口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空心化”现象突出。农村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医疗教育、传统工艺等人才极度匮乏。四是制约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尚未破除。融资担保、农村信用、农业保险体系有待健全,引导社会工商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财*投入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还不相适应。五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干部干、群众看”的“等靠要”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农民群众集体观念淡薄。六是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年龄老化,影响力和带动力不强。七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问题突出,垃圾清运营运管理困难。
第二章
总体要求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策体系,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重大行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十大千(百)亿”特色产业链建设,加大“三江四山千湖”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具有荆楚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02
基本原则
坚持*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确保*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纵深推进“三乡”工程,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进步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的动力。
03
发展目标
到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制度框架和*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策举措逐步落实。
到年,乡村振兴取得深入进展,制度框架和*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精准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兴旺,乡风更加文明;以*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规划目标得以顺利完成。
到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到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01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一、强化空间用途管制
深入实施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县级层面的精准落地。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
二、完善城乡布局结构
提升城镇对乡村的带动、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能力。以县域城镇化为突破口,提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发挥县城基础好、落户成本低、吸引力强的优势,把县域打造成为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的重要载体。以重点镇、特色小镇、特色城镇带为基础,以下放事权、匹配财力、强化用地保障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带。加强以乡镇*府驻地为中心,以小集镇为依托的农民生活圈建设,强化集镇服务周边农村的能力,补齐农民生活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分类推进村庄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加快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相得益彰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科学安排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分类指导不同类型村庄发展。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科学确定村庄布局与规模。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02
引导农村“三生”协调发展
一、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大局出发,在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等地区的29个县(市、区)建设农产品主产区。加强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10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30个。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保护农业开敞空间,合理利用各类要素资源,推动农业生产集中发展。
二、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农村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引导乡村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民族文化和荆楚文化特色,注重融入现代功能,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加舒适的生活。
三、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构建以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鄂东南幕阜山区四个生态屏障,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带和汉江流域水土保持带,江汉平原湖泊湿地生态区为主体的“四屏三江一区”生态空间格局。切实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有效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建立乡村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03
推动“三区”差异发展
一、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
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涉及江汉平原及两江(长江、汉江)沿线的县(市、区)。将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发展的重点区域,突出振兴发展,做好“农业+”文章。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禀赋优势,重点发展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禽、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补齐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探索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种养等模式,提升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设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
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主要包括武汉、宜昌、襄阳、黄石等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将都市城郊乡村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先行区,突出改革创新,做好“融”文章,在全省率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高效园艺作物产业,适度发展养殖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等新兴产业。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
三、建设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
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主要包括湖北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市、区),在这类地区要突出扶贫攻坚,做好“绿”文章。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农旅融合发展。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
04
科学规划“四类”村庄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发展、农耕传承、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四类”村庄发展。
一、集聚发展类村庄
集聚发展类村庄包括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城郊村和其他区位条件优越、产业支撑较强、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庄。对标城镇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预留产业发展空间和生活空间,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镇水平,增强产业吸纳能力,促进村庄人口集聚。突出发挥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做强村集体经济,建设富裕幸福乡村。
二、农耕传承类村庄
农耕传承类村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整治提升。以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为重点,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强化农业产业支撑,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深度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将农业生产与观光休闲旅游、农耕文化教育紧密结合,重点发展一批水乡风情村庄、传统农耕村庄、山区特色村庄,促进村民安居乐业。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统一开发、有序开发,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红色游、生态游和民族风情游。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包括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老少边穷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没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严格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改扩新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逐步实施搬迁撤并。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旅游景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移民社区。统筹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及户籍、社保等问题。村庄原址因地制宜还林还田还湿。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搬迁、集中上楼。特殊情况暂时不搬迁的要出台相应的扶持*策,开展对口帮扶。
第四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坚持质量强农、科技兴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01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到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推进耕地质量大数据应用。以改善粮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及渠系完善配套。以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按平原、丘陵、山地分类型实施,确保到年建成集中连片、设施完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万亩以上。
二、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支持“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重点企业建设。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粮油产区和关键粮食物流节点,打造优势粮食产业集群,支持建设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产业化经营。扶持以粮油为原料的乡村特色食品开发利用。
三、完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
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重要物流节点建设,对重要节点的粮食物流园区及设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鼓励产销区企业组成联合体,提高粮食物流组织化水平。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粮食物流信息共享。推动粮食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原粮物流“四散化”(散储、散运、散装、散卸)、集装化、标准化。整合仓储设施资源,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02
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一、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深入实施粮棉油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形成农机农艺融合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率先在“四区”基本实现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年底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以上,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达到30个。引导企业、科研院所、推广部门加强合作,开展农机农艺融合及薄弱环节、地区农机化技术创新研究,推进种养加、粮经饲全程机械装备研发生产。
二、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在防止非农化问题的前提下,推进农业“设施增地”,提高水、土、肥的利用率,到年,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达到万亩以上。重点支持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现代集约化育苗体系建设。推进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新品种示范和实用配套技术研究,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设施农业技术体系。
三、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绿色防控,强化植保专业化防治,建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增强农田固碳潜力,提升农田应对气候变化的弹性与适应性,充分利用气候资源发展智慧农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体系,提升水利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保障建设,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
03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信息支撑
一、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用技术研究和应用。继续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现代农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动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加工技术、生态环保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围绕优质农产品,提高种业创新和保障能力,培育10个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基地。
二、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加强以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部门和农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农技人员“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健全农业科技领域分配*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策。积极发挥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
三、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
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组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
04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大力促进机农一体、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发展,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注册办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工程,健全示范社评选、监测、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推行土地入股、劳力入社、资金入市,加强土地合作社、劳务合作社、资本合作社建设,增加农民租金、薪金、股金、现金收入。
二、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共享产业利益。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
三、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各类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发挥好农技推广机构、供销合作社、农垦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统防统治、粮食烘干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农业公益性服务。鼓励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服务引领型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
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高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与联合,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探索将带动农户数量、成效及可持续性作为安排财*支农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允许将财*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维护小农户权益。
(一)优质粮油工程
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培育打造“荆楚好粮油”。围绕粮食流通、生产、消费环节,全面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建设监利、枣阳、襄阳市襄州区、随县、沙洋、天门、京山、潜江、黄梅、安陆、江陵等50个以上优质粮食重点县(市、区)。实施油菜产业倍增工程,支持建设监利、麻城、沙洋、武汉市新洲区、阳新、当阳、汉川、巴东等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35个。
(二)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实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程、农机化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工程、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工程、农机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农机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等。力争实现水稻机械化播栽、油菜机收、小麦机播水平每年分别提高0.6个、0.8个、0.7个百分点,在果茶菜等经济作物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每年新增“五有”(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型农机合作社20—30家。
(三)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统筹现有和新增数据资源,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农业云平台与有关地方、行业、领域涉农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农业综合服务与基层农技推广等服务机构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全域的益农信息社服务体系。实施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北斗导航农机示范等数字农业项目,支持精准作业、精准管理、精准决策等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和产业化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样板。
(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研发新机制,选育推广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鄂中5号、中油杂9号等优良品种。统筹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培育工程等,大力推进种质资源保护与鉴定、品种试验与跟踪评价、质量监督检验和新品种示范推广体系建设。加强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和南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打造优势种子品牌。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大力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工程、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互助性和经营性服务组织壮大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技术、人才、就业等方面的*策扶持体系。到年,全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到6.5万家、12万家。
(六)农垦国有经济培育壮大工程
稳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以农垦改革工程、现代农业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海外农业开发工程、农垦人才培育工程、精准扶贫工程等六大工程为抓手,打造湖北新型国有现代农业企业“航母”,发挥农垦在质量强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七)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好“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和“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以供销为农服务“十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服务、经营、组织体系、体制机制“四大创新”。做强做优社有企业,引导社有企业培育特色品牌。
第五章
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推进湖北“六谷”建设,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壮大农产品“十大千(百)亿产业链”,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载体,推动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01
推进湖北“六谷”建设
统筹全省区域农业资源禀赋,以推进湖北“六谷”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中国农谷”。支持荆门深入实施“中国农谷”战略,立足农耕文化,大力提升“中国农谷”品牌影响力,到年“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万亩左右。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生态农产品加工、农耕文化旅游、农业科技创新及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制造等,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引领长江中游经济带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
——“中国有机谷”。以南漳、保康、谷城、老河口为核心,带动适宜地区建设“中国有机谷”。按照“生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理念,重点推进高端粮油产业、有机蔬菜、精品果业、有机茶园、有机特色养殖、有机农产品加工等建设,建成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
——“硒谷”。高效利用恩施州、江汉平原富硒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富硒粮油、富硒蔬菜、富硒茶、富硒畜牧、富硒水产等特色种植和养殖,到年全省富硒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达到80个以上。进一步壮大富硒食品精深加工,提升硒产业集群效应,加快富硒生态旅游开发培育,完善全省现代富硒农业发展体系。
——“虾谷”。依托江汉平原丰富的水资源,建设以优势产品为核心的“虾谷”,小龙虾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亿元。发挥潜江小龙虾品牌、加工、营销等优势,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体系,加强小龙虾加工园区建设,提高龙头企业生产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甲壳素及其衍生物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小龙虾餐饮连锁,引导发展“互联网+小龙虾”“小龙虾+旅游业”。
——“橘谷”。发挥夷陵、秭归等地区的柑橘品种优势,依托“宜昌蜜橘、秭归脐橙、清江椪柑”等品牌,打造三峡“橘谷”,带动全省柑橘种植面积稳定在万亩以上。以重点加工企业为依托,强化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实现柑橘综合利用零废弃。沿长江中上游建设国际一流高品质柑橘生态产业带,打造国家柑橘产业现代技术集成基地。
——“药谷”。利用神农氏、李时珍等中医文化资源,在秦巴山、大别山、武陵山等地推进“药谷”建设。全力推进中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科学化种植,建设全国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扶持、发展中成药、中药提取物、保健食品等中药材加工,加快打造“药谷”品牌,建设全国闻名的中药材加工基地。促进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建成恩施、神农架、武当山、随州、蕲春等10个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区。
02
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
一、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加快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因地制宜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带,加大水稻优良品种、适用技术、高效模式推广力度。压减低产低效棉区面积。建设双低油菜生产保护区。稳定蔬菜生产规模,调减大路菜、发展优质菜、拓展特色菜。扩大适销对路的水果、茶叶、中药材和木本油料生产。大力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构建各具特色的优势畜产品产区。大力发展特色渔业,突出发展生态高效渔业。引导木本油料、森林食品、花卉苗木等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畜牧业与粮油产业、菜果茶药产业紧密结合的生态种养方式。创新推广以绿色水稻、绿色水产为主要内容的稻田综合种养体系。
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强化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行以“五有一追溯”(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包装标识以及质量追溯)为重点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重点围绕优质稻、双低油菜、生猪、家禽、淡水产品、食用菌、蔬果茶、中药材、蜂产品等优势特色产品,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积极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生产基地。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全面推行产地安全证明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验证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建立监管名录,对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和生产经营主体“四级五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四、提升农业品牌化水平
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充分发挥潜江龙虾、宜昌蜜橘、监利黄鳝、秭归脐橙等品牌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企业采用培育、共建等方式,打造一批品质优、影响大、效益好的农业企业产品名牌。利用地域和品种差异,重点推介优质粮油品牌,培育虾乡稻、富硒米、高油酸菜籽油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重点支持清单,积极建设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产业强省。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加快建立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制度。
五、加快特色农产品出口
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扶持一批出口农产品外贸产业集群。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快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体系,建立出口农产品从“基地”到“目标市场”全程质量可控的追溯体系,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外向型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
03
壮大农产品“十大千(百)亿产业链”
充分发挥湖北农产品生产基础优势,发展壮大油料、蔬菜、小龙虾、大宗淡水鱼、茶叶等超千亿和柑橘、食用菌、中药材、猕猴桃、鸭等超百亿的农业全产业链。
一、打造五大千亿产业链
——油料。实施油菜产业倍增工程,突出长江、汉江流域主产区,在荆州、荆门、黄冈等地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35个,重点推进全生育期利用、全价值链发掘、全产业链开发。在咸宁、黄冈、恩施等地发展油茶、核桃,在十堰等地发展油橄榄,在襄阳等适宜地区探索发展山桐子和油牡丹产业。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重点开展木本油料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提升产品附加值。
——蔬菜。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蔬菜,以武汉、襄阳、宜昌等为重点,布局设施蔬菜;以江汉平原为重点,布局喜冷凉露地秋冬蔬菜;以鄂西山区为重点,布局高山蔬菜;以江汉平原和恩施州利川为重点,布局水生蔬菜。在武汉郊区重点发展净菜加工和配送,在蔬菜主产县市和高山蔬菜产区重点发展冷藏保鲜;在江汉平原重点发展水生蔬菜的冷藏保鲜和精深加工。
——小龙虾。以潜江及江汉平原地区为重点,带动黄冈、孝感、鄂州、黄石、襄阳、咸宁等地小龙虾养殖规模扩大。以提升品质为目标,重点推进小龙虾稻田生态繁育基地建设。依托潜江、荆州等水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园区,大力开展小龙虾系列食品加工和甲壳素精深加工,拓展国内市场,积极向“一带一路”、北欧等国际市场拓展。以“潜江龙虾”品牌为引领,拓展小龙虾“外卖”“休闲垂钓”“一日游”等新业态。
——大宗淡水鱼。大宗淡水鱼以池塘精养、集约高效、健康养殖为主,推广绿色高效万亩水产模式,布局荆州、荆门、天门、仙桃、潜江等江汉平原湖区,咸宁、武汉、鄂州、黄冈、黄石等长江沿线,襄阳、荆门、孝感等汉江沿线三大养殖区。以江汉平原和鄂东地区为重点,着力发展淡水鱼保鲜运输和食品加工,发展鱼糜制品、休闲食品、调理制品和配方营养产品加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鱼胶原蛋白肽等精深加工。
——茶叶。在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和大洪山区,稳定发展名优绿茶,加快发展出口茶;在武陵山区和宜昌三峡地区立足绿茶,振兴宜红茶;在幕阜山区重点发展青砖茶。以提升品牌为重点,聚焦“三绿两红一黑”,打造“恩施玉露”“武当道茶”“英山云雾茶”“宜红茶”“利川红”“赤壁青砖茶”等名优茶品牌,统一湖北茶叶地方标准。建设和发展夷陵、五峰、竹溪、赤壁、英山和恩施等茶叶加工产业园。在武汉建立专业茶叶交易中心市场,在茶叶主产县和乡镇建设功能配套的产地交易市场。
二、建设五大百亿产业链
——柑橘。发挥各地气候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长江中游、清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三大柑橘产业带。重点开展高质高效标准园建设,注重提升橘、橙、柚等果品品质。大力提高柑橘贮藏保鲜能力,以挖掘全产业链综合利用价值为重点,加快发展果汁、罐头、发酵制品和休闲食品等,做大做特宜都、秭归、夷陵、枝江等地柑橘加工产业园。
——食用菌。重点建设大洪山、秦巴山、武陵山、大别山、幕阜山、大中城市周边等食用菌优势产业带。在主产区着力发展食用菌冷藏保鲜烘干、精制和罐头加工出口,重点建设随州、房县等食用菌加工产业园,培植在全国行业领*的出口型企业。
——中药材。强化重点中药材区域布局,明确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神农架林区、三峡地区种植重点。在十堰、恩施、黄冈、咸宁等地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生态种植和建设种苗繁育中心,打造道地药材品牌,提升初级加工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建设辐射全省及周边省市的中药材集散中心。
——猕猴桃。在武陵山、幕阜山、秦巴山、大别山四个猕猴桃生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生产基础良好的县(市、区),发展“生产+观光+生态”猕猴桃产业。大力推进采后商品化处理、冷藏冷链运输、精深加工,延伸猕猴桃产业链。
——鸭。加大江汉平原鸭养殖板块建设,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开展鸭肉制品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有效提高品质,进一步做大鸭制品品牌和市场。
04
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载体
一、创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产值过百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建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培育优势农产品全国领*企业和特色农产品行业“小巨人”。统筹推进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万亿元产业。以水稻和水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航空母舰”。分层分类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省级突出带动能力和品牌效益,市级突出特色型和成长型,县级突出单体小产业、个性化。
二、突破性发展乡村旅游
充分发挥“江、湖、茶、花”资源优势,着力打造长江乡村旅游带和武汉都市农业、宜昌橘都茶乡、恩施民族风情、鄂东四季花木、鄂西山水生态、江汉平原水乡田园等乡村旅游片区,到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次和总收入的40%以上。支持恩施州等16个国家级、随县等17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山、水、田、林、路、房的景观化治理。建设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湖北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将湖北打造成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依托农耕文化、农事节庆活动、农家生活、乡村美食、村居民宿、研学基地和农业设施,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打造一批特色化、差异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支持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建设一批集旅游观光、健康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度假、绿色人居于一体的田园养生养老农业休闲区。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实施农村电商工程,打造一批知名电商产业园、电商特色镇(村)。建立完善县级电商运营中心,支持供销、邮*、快递及各类企业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推动特色和品牌农产品产地建仓、区域上行、全网销售。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抓好宽带普及行动、电商物流通村行动、百万创客实训行动、百佳品牌培育行动、农村电商倍增行动、综合示范提升行动。
四、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构建以武汉城市圈、鄂西南、鄂西北三大辐射圈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支持武汉四季美、海吉星等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宜昌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以及荆州两湖绿谷、恩施华硒、襄阳四季青等中心批发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加强枢纽型或公共服务型生鲜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中部生鲜农产品物流中枢。引导农产品生鲜直销、网络销售、连锁配送等新业态发展,做大做强中国(武汉)食品博览会、汉江流域农业博览会。
五、加快产业融合载体建设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业创新园“三区三园”建设,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深入实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认定、推进力度。在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加快培育一批融合农业文化旅游、生产生活生态、一二三产业的特色村镇。
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行动
(一)荆楚农优品工程
以创品牌、增品种、提品质、显品味为目标,以地标优品为主体,重点围绕粮油、畜牧、水产、茶叶、副食品等农产品和农业加工品,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个产品品牌。
(二)“双水双绿”模式推广工程
以荆州、潜江等地为启动试点,从选育新品种、应用绿色防控等栽培新技术、创立种养环境等新标准、打造优势产地绿色品牌等入手,成立稻田综合种养产业联盟。到年,全省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到万亩。
(三)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在蔬菜、干鲜果、食用菌、中药材、茶叶和粮油等主产县(市、区)实施产地初加工补助*策,加大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大园区、大龙头、大产业、大品牌”四轮驱动,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农产品精深加工率提高5个百分点。探索农产品副产物、粮油薯加工副产物、果蔬加工副产物、畜禽加工副产物、水产品加工副产物五大领域的综合利用模式。
(四)休闲农业精品工程
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建设一批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街、旅游名村、星级农家乐、共享农庄;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休闲体验基地,打造10个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县。
(五)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沿湖、沿库、江汉平原等优质水产品产业带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鄂西高山蔬菜、三峡库区及丹江口库区优质甜橙、罗田板栗、随州香菇、武汉及周边蔬菜,以及沪蓉高速公路沿线特色蔬菜、水果基地等高价值的果蔬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江汉平原为中心的优质三元猪产业带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支持武汉市东西湖区等5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等58个示范镇,以及个示范村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引导示范县(镇、村)在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策扶持和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自主创新。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六种类型,开展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活动,到年,创建30个集种养殖基地、加工物流、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示范园。
(七)特色小镇建设工程
按照“生产、生态、文化、生活”四位一体发展理念,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以现代农业、精深加工、农村电商、田园休闲、科教文化、民族文化等方向为重点,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富有魅力的特色小镇。
第六章
建设荆楚“四宜”美丽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完善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荆楚新乡村。
01
加强“三江四山千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一、实施“三江”流域生态健康工程
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工作导向,把修复长江、汉江、清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重点流域、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贯彻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制定“三江”地区产业准入清单,按照“应改尽改、不改搬迁”的原则,推动“三江”流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为重点,加快“三江”沿线防护林体系和流域水土保持带建设。着力推进“三江”沿线主要湿地建设及城市岸线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对重要支流实施清洁小流域治理。
二、实施“四山”生态保护工程
实施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程,构建华中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以及损毁山体、矿山废弃地修复。做好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护措施,杜绝人为破坏。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国家储备林及用材林基地,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基本遏制石漠化土地扩展态势,岩溶生态系统逐步趋于稳定。
三、实施“千湖”碧水工程
按照“保护湖泊湿地,修复生态系统,提升防洪标准,完善灌溉体系,发展绿色产业,实现水清岸绿”的原则,坚决遏制湖泊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趋势,全面改善湖泊生态系统,重构“云梦泽”水乡。确定湖泊保护名录,编制湖泊保护规划,界定湖泊保护范围,推进退田还湖还湿、退垸还湖,加强湖泊水污染治理,加快四湖流域湖泊综合治理。在重点渔业水域逐步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渔业资源生态养护工程。保护和恢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加大河道沟渠整治疏浚力度,恢复河渠行蓄洪能力,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范畴,抓源头治理,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彰显“千湖之省”本色。
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大力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投入力度,严格自然保护监管,实施保护区管理能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继续实施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保护和改善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加强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加大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
02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城乡厕所“四个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工程,开展“五大攻坚行动”(统筹规划行动、全面建改行动、管理提升行动、示范引领行动、文明如厕行动),完成万农户无害化厕所和座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任务,实现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推进造林绿化,完成精准灭荒万亩,全省宜林荒山基本得到绿化。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长效稳定运行机制。实施农村水网净化工程,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行动,建立方式多样、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坚决杜绝城市垃圾、工业垃圾“上山下乡”、向农村转移。
二、构建“荆楚”乡村风貌体系
坚持“原真性保护、原特色利用、原居式开发、原村庄提升”,致力保护乡村风貌、传承乡村文脉、凸显乡村风情、留住乡村记忆。分别制定全省农房设计导则、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和村庄整治导则,推进村庄规划、建房图集全面覆盖,加强规划服务、督察巡查、技术帮扶,加强对农房设计、村庄规划和环境整治的指导,到年底,建成一批“荆楚”风貌的美丽村镇和民居建筑。按“基础型、提升型、精品型”分类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年全省所有村庄达到基础型村庄条件。启动“万树村”工程,开展“四旁”(村旁、路旁、宅旁、水旁)植树,持续推进绿色乡村建设活动,实现乡村增绿。促进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三、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建立*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实现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对乡镇及村庄污水处理实施最优惠电价*策。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县级财*将运行管理费用纳入保障。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一)“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环保“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优先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汉江流域及四个重点扶贫开发区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厕所革命。在三年时间内,按“省级统筹、市级主导、县(市)落实”的原则,采取*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等方式,多方筹措亿元左右资金,对全省城乡六类厕所,开展“五大攻坚行动”,实施城乡厕所“四个一批”工程,确保到年底全省完成农户无害化厕所万座和城乡公共厕所座建设改造、一大批既有厕所的管护提升和对外开放、公众文明如厕等“建管用”三大方面的任务,实现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城乡公共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等两大目标,补齐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改善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精准灭荒。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完成精准灭荒面积万亩。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在全省长江干流沿岸,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步开展,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庄新建污水处理站,实现污水治理达标集中排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湾建设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在分散农户村组建设单独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治理达标就近排放。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存量整治,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资金筹措与分担体系。推广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鼓励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条件暂不具备而采取简易填埋方式的,处理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村庄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二)荆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树立“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的乡村建设理念,建立*委*府领导下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建设美、经营美和传承美为重点,建设“四宜”荆楚美丽乡村。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严格实施村庄规划设计,健全村庄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依法加强规划管理,规范乡村建设秩序。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提高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保障水平,组织发动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让规划成为广大村民的共同智慧、共同遵守。强化规划管控,将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推动村民参与监督和自我约束。
开展村容环境整治。按基础型、提升型、精品型,分级开展村容村貌建设。以“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为重点,清理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清除乱涂乱画。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
实施水网净化工程。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作,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塑造“荆楚”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地域特点,开展农村风貌研究。加强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注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景观效果、服务功能的融合与协调,积极推广“荆楚派”建筑风格。
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以“绿色示范村”建设为引导,稳步推进生态村建设。开展农村小微湿地试点建设。
03
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集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实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程,调整养殖区域布局,实行分区管理,确保“生态红线”不受畜禽养殖污染滋扰。实施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污染防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延伸至陆域米范围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大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防控防治力度,全省大水面水产养殖向以自然增殖为主、辅以适度人工养殖模式转变,全面禁止投肥养殖。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探索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新模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农用地分类试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完成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摸底工作,有效遏制全省农业面源污染。
二、全面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追溯系统,严肃查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三、深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农业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探索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的第三方治理与综合利用机制,推广以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秸秆综合利用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集中支持37个畜牧大县(市、区)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田残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再利用。
四、构建健康稳定的田园生态系统
科学评估田园生态系统环境承载力,优化生产功能空间布局,恢复田园生态系统基本空间格局的整体性。修复生态廊道,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统筹建立农业、气象、乡村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发布农业资源和生态系统环境监测结果。
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一)农业节水工程
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在山区县支持小型灌区建设。继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加强灌区试验站网建设和灌溉试验,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灌区、用水单元。加强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到年,大型灌区和重点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0%以上,恢复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
(二)农业绿色发展“四大工程”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路径,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向,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耕等施肥模式,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高*农药替代行动。做好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工作,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集成技术,发展装备精良、专业高效的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
以长江、汉江、清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完善休渔禁渔制度,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保护区有序推行禁捕工作。建立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加强汉江生态经济带、“四湖”流域治理等省级重点工程规划渔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农膜回收行动。全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生物质全降解地膜,推动建立以旧换新、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
(三)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探索试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规模化养殖场沼气能源工程、粪污无害化高效堆肥工程、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湖泊、水库等重要水域,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巩固洪湖、长湖等湖泊围网围栏养殖拆围成果。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综合防治,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快黄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在江汉平原产粮区、江汉油田采油区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在重金属污染区、土地严重污染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04
完善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一、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天然林停伐补助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完成河湖和河湖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范围划定和立界工作。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的保护,强化江河源头区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逐步恢复河湖生态空间。
二、推动建管护一体化
创新财*投入体制机制,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策,支持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河湖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库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河湖管护主体及责任,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探索与出入境水质挂钩的财*奖惩制度。开展*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以及*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建立健全生态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收费制度。
三、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和补偿力度。完善森林、湿地、草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符合省情的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资源保护方式。在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省级湿地公园推广。探索以市(县)补偿为主、中央财*和省级财*支持为辅的重要水源地、跨流域(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水生态补偿管理办法,重点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汉江生态补偿工程。落实分洪补偿*策。建立健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支持推进荆门市国家节能减排财**策综合示范工作。
四、发挥生态资源多重效益
发展生态特色产业,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占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誉评级体系。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行动
(一)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
继续推进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鄂东南幕阜山区四个生态屏障,长江、汉江、清江流域水土保持带,江汉平原湖泊湿地生态区等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工程。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人工增雨工程。
(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加强湖泊、河流、沼泽、库塘多类型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对生态退化严重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合理开发湿地资源,严守.5万公顷湿地保有量。建设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健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体系。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保护,建设一批生态型河塘。推进湿地可持续利用。
(三)草地保护修复工程
增加生态脆弱区草地植被,建立草地休养生息保障制度。到年,全省天然草地鲜草产量提高到万吨,草地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7%,草地水土流失和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草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草地确权试点完成。
(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河流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重点推进开发利用强度大、水环境恶化、生态脆弱型河流生态修复。合理控制河流开发利用强度,通过调整缺水地区种植结构和布局、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管理等措施,切实保护河流生态用水。
重点湖泊水生态保护与治理。以江汉平原为主要治理面,以洪湖、网湖、汤逊湖等生态脆弱湖泊为着力点,统筹实施江汉平原湖泊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落实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在曹家湖、垱网湖、白鹭湖、大洲湖等湖区开展退田还湖还湿试点,实施四湖流域退田退垸还湖工程。
(五)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坡改梯等措施,开展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石漠化扩展。加快实施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试点工程,以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为重点,突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六)国土整治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重点推进江汉平原国家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湖北省特困区域生态扶贫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黄石工矿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覆盖,全面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岩溶塌陷调查,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统筹开展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到年,开展15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基本形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制度体系;到年,示范村镇扩大到40个,形成具备推广到全省的制度体系。
(八)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加强长江经济带现有森林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长江、汉江、清江等大江大河沿岸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大中型水库集中区为主体,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血防林、农田防护林、沿江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提高长江经济带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和生态保障水平。
(九)兴林富民行动
落实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省、县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启动实施森林经营。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建立分级管护体系。实施公益林管护工程,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对全省.2万公顷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进行有效管护。构建林业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开展森林生态产品认定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生态产品评定机构和品牌保证监督体系,搭建森林生态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和产品追溯体系。
第七章
推动城乡“四网”互联互通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乡村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建设,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01
构筑乡村通达路网
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积极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助推美丽公路经济带建设。加快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管养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化。鼓励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乡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全覆盖。大力推进“一点多能、多站合一、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共享融合。
02
完善乡村循环水网
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科学有序推进大江大河大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一江三河”(汉江、汉北河、天门河、府澴河)、鄂北水资源配置、四湖流域水系连通等工程。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努力构建“城乡联网、区域联供,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新型农村供水格局,力争到年集中供水率维持在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左右。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推进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提高供水服务保障水平。健全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建设。
03
优化乡村清洁能源网
优化乡村能源供给结构,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天然气“气化乡镇”工程,到年实现全省乡镇天然气通气比例达到40%以上。加大力度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大力提升“三沼”利用水平。推进规模化生物质能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清洁能源在乡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做好乡村节能减排工作,推广乡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完善乡村能源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
04
建设乡村智能互联网
实施宽带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步伐。全面推进行*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实现村级站点建设全覆盖。持续推广农村信息化服务设施应用。推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建设。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四好农村路”重点建设工程
提档升级工程。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的标准(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到年,对5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优先实施通客运班车公路改造。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全面完成1.3万公里20户以上通组公路建设任务。
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确保年全面完成“”工程目标任务。在全面排查评定的基础上,改造现有通客车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
农村公路管养工程。探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等管养模式,推进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实现%。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和技术规范,适时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补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补标准提高至“”(即每年每公里县道0元、乡道0元、村道2元),县级财*按不低于省补标准相应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推动地方*府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美丽农村路创建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积极打造美丽农村路。到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美丽农村路,每个县有一条示范县道,每个乡镇有一条示范乡道,每个村有一条示范村道,鼓励连网成片打造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公路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由县市向乡镇延伸,每年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出行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开展农村客运服务提升行动,每个县至少建成一条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路。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快递线上线下资源高效整合,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府投资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支持农贸市场、农村“夫妻店”等传统流通网点改进提升现有设施设备,拓展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在行*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在部分县级行*区组织开展城乡交通物流一体化行动。完善农村客货运服务网络,支持农村客货运场站网络建设和改造,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鼓励创新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农村客运标准化车型,推进城乡客运、城乡配送协调发展。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多条流域面积~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开展30个县的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塘堰)和小型引调提水工程。积极推进农村智慧供水、智慧灌区、智能型小型水利工程、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
(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变分散供水为集中供水。努力提高供水水量、水质和保证率,变小型集中供水为较大工程供水。以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优先解决全省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五)乡村能源革命行动计划
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到年,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积极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能等,开展一批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进程,促进农业生产电气化,缩小城乡生活用电差距。推进农村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气体燃料利用规模,到年,天然气基础设施覆盖面和通达度显著提高。
(六)农村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
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持续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完善4G、5G网络向行*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在部分地区推进“百兆乡村”建设及配套支撑工程。加快推进县城仅有铜缆接入宽带小区的光纤到户改造,完善乡镇驻地家庭用户光纤接入覆盖。
第八章
繁荣发展荆楚乡村特色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素养,推动荆楚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繁荣乡村文化事业,增强文化自信,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
01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挖掘拓展农村宣传教育阵地载体功能,增进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推进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加强乡村学校、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村级文化长廊、固定宣传栏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史馆。注重农村思想文化宣传人才挖掘和队伍培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农村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群众性思想*治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寻找“荆楚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
三、倡导良好道德规范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规范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等宣传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推进农村道德讲堂建设。充分调动村“两委”,鼓励农民群众开展道德评议活动。依托数字乡村战略,发挥全媒体对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宣传和引导效用。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02
保护传承荆楚优秀传统文化
一、创新文化保护和传承机制
充分挖掘荆楚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进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武当文化、孝文化、鄂西巴土文化、大别山红色文化、三峡文化等特色文化传承工作。因地制宜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等农业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好蕴涵乡村文化的物件和建筑。加强传统戏曲、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工艺、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保护和改造个特色文化村及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二、繁荣农村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N”行动,建立城乡文化互动融合发展机制。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科普、现代民宿、民族风情游、养老养生等新业态。推动乡村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科技深度融合。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创意产品、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培育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炎帝神农故里寻根节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实施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和打造手工艺产品专业村。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
三、营造文化传承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传统民俗、村规民约。支持开展村志、村歌、村史、村训整理编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多种形式展示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全民参与、自觉传承、共建共创的良好风气。
03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四馆三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博物馆,剧场、综合排练场、文体广场)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实施“百团千队万能人”扶持工程、“百姓舞台”工程。鼓励发展乡村社会文艺团队和农村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完善乡村文化工作网络。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探索建立百姓“点单”、*府配送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丰富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一县一团”工程。采取*府购买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与服务。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活动,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培训行动。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积极推出反映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扶持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和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组织“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展演等形式,为农村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以春节、国庆、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为载体,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推动传统戏曲、全民阅读和经典电影进乡村。
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行动
(一)“戏曲进乡村”工程
以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农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在全省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二)“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程
深入发掘农村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的乡土文化人才,积极打造一批“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三)古村落古民居与古树名木保护利用
完成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建立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库。探索古村落古民居利用新途径,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与生态文化建设项目,促进古村落的保护和振兴。
(四)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遴选出以楚式漆器髹饰技艺为代表的传统漆艺、以汉绣为代表的传统刺绣、以雕花剪纸为代表的传统雕刻、以蕲春艾灸疗法为代表的传统医药、以赵李桥砖茶制作技艺为代表的传统饮食等一批富有荆楚文化特色、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推动乡村传统工艺振兴。
(五)基层“四馆三场”建设工程
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重点支持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支持文物资源大县新建一批公共博物馆,支持建设一批县级非遗展示馆、县级剧场,支持县级专业院团各建设一个综合排练场,支持全省每个行*村(社区)至少建设一个文体广场。
(六)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集文化宣传、*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与村级文体广场建设相配套,配备简易舞台戏台、阅报栏(屏)、灯光音响设备、广播器材和体育健身设施等。加大对贫困地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七)乡村文化人才建设工程
推动各地落实“县聘乡用”机制,确保每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通过*府购买服务,落实1名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指导员;实施“百团千队万能人”工程,确保每个行*村有1支以上经常开展活动的社会文艺团队;建立健全城乡互动的文化志愿者工作机制,逐步壮大文化志愿者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乡村文化人才素质。
第九章
创新“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委领导、*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0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实施“红色头雁”工程
突出*治标准,选优配强“两委”班子,特别是村*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行村*组织书记人选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市县*委每年对村*组织书记轮训一遍,鼓励开办支书论坛、支书微讲堂等,提升村*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全面实行村*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加大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精准选派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在自然村、村民小组、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统筹建立*组织。
二、整体建强村*组织战斗堡垒
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着力提升村*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广大*员、群众和各类社会基层组织联结起来,推动*的路线方针*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员落实到支部、思想*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整县推进村*组织建设,每年选树一批先进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带动中间支部提升。以*建引领乡村振兴,推行先进村辐射周边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建等方式,组织带领群众共建美丽乡村。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到年底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建好用好农村*员群众服务中心,深化“五务合一”。
三、改进农村*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深入开展*支部主题*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员等制度,实行*员“述学述做”。深化无职*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员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员。做好农村*员发展工作,加强新*员培养,发挥*员带头作用。
02
加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广“*建引领”“*领群治”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载体,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二、强化基层法治能力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培训,深入推进综合行*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力量,引导农民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03
夯实基层*权
一、加强基层*权建设
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借鉴经济发达镇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二、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加强乡镇*府服务能力建设,建立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乡镇财*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依法确定乡镇*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动综合信息平台向农村社区延伸。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行动
(一)“红色头雁”工程
统筹抓好基层*组织带头人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抓好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组织带头人,深化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确保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应派尽派。
(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全面推行*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明确细化村级事务“阳光清单”,把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