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老河口引进高层次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经老河口市委、市*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数量:引进70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专业及名额:详见《老河口市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老河口市人民*府网站)。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部分紧缺专业类别可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年应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毕业生应当在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已在老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册人员;
5.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聘用为管理岗,选派到市直相关单位进行培养使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聘用岗位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每年给予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三)引进对象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由工作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为期五年;其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考虑。
(四)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设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内不得参加外地的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企业等招录招聘考试,参加考录到老河口市各类行*事业单位后,仍然可以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策。
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
(一)发布公告。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老河口市人民*府网、老河口网等各类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登陆老河口市人民*府门户网站(
(三)资格审核。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可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老河口市人民*府网站公布。面试前,在老河口市人民*府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核实: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职称证书等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2:1的比例(每有2名面试人员确定1名引进计划)削减引进名额计划。面试开考前有2人符合条件,开考时考生缺考,允许1人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对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参加面试人员较少、属于特别紧缺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
(七)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
(八)确定人选。根据组织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员。
(九)公示。对拟选聘人员在老河口市人民*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拟定聘用人员分配方案,报市委审定后,由老河口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附件下载
1.老河口市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老河口市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有编:武汉此事业单位招聘人
●有编制:湖北此地事业单位引进30人
●办理编制:湖北此地事业单位招聘89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