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的规定,并报经湖北省人民*府同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五届(-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为确保活动质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按规定将湖北省第十五届(-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相关企业有异议,请于年9月7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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