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克春化名谎称自己是中央巡视组工作人员、北京电视台导演等身份,以能够帮助转编制、找工作、办户口、反映问题等为由,诈骗他人钱财27万余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被告人张克春,男,年2月出生,湖北老河口人,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法院经审理查明,年8月份至年2月份期间,被告人张克春在聊城市开发区化名“张辉”,谎称北京电视台导演等身份,以认识聊城市领导人,能给别人转编制、找工作、办户口等为由,医院三楼西户其租房处等地,骗取被害人蔡某某元,骗取被害人苗某某元,骗取被害人马某元。
年9月份,被告人张克春谎称自己是中央巡视组工作人员,在其老家湖北省老河口市,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邹某某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反映问题为由,诈骗被害人邹某某元。综上,被告人张克春共计诈骗他人钱财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克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克春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克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责令被告人张克春退赔被害人蔡某某损失元;退赔被害人苗某某损失元;退赔被害人马某损失元;退赔被害人邹某某损失元。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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