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来看,与你有关!这些市州立法获批
11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多部报批法规,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法规有何亮点?
《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条例共19条,采用简洁型结构,不分章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将富有襄阳地域特色的襄阳花鼓戏、老河口木版年画、枣阳粗布制作技艺、熊银匠手工银器制作技艺、襄河道坠子、程河柳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类予以列举,明确每年6月的第二周为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周。对代表性传承人予以人文关怀,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代表性传承人免费体检。
《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条例注重回应民生关切,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小区突出问题,如高空抛物、电动车辆乱停放等进行规范。条例规定,不得擅自架设电线、电缆为车辆充电或者建设车辆充电设施,不得在窗户、窗台户外部分和空调室外机上摆放、悬挂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物品,不得在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等房屋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停放电动车辆,不得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条例针对与文明行为规范不符的顽瘴痼疾和陈规陋习进行重点治理,比如乱丢烟头、废弃口罩等废弃物;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遛犬不牵绳;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行人;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制造噪声;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黄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30万辆,每年涉及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占比超30%以上。对此,条例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等方面作出细致规定。规定实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上牌,倡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
十堰被誉为“中国绿松石之乡”。条例旗帜鲜明维护绿松石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规定绿松石采矿权人应当承担资源管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直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矿渣、废石、粉尘、废水等废气物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贮存量。绿松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与绿松石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最高罚款50万元,还需承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的费用。
《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
荆州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需求总量约为23万个,缺口高达15万个,可谓“一位难求”,占道乱停现象普遍。对此,条例规定,*府储备土地中应当确定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且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定期组织评估,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居住小区在保障安全和基本满足本小区停车需求的情况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上述各条例将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全媒记者王馨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