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时候,而一般情况来说,如果自己百年之后,名下的遗产肯定都会给自己子女,绝对不会给别人,但是日前湖北老河口市的一位老人去世之后,他的房产却没有给女儿,而是给了他的保姆,然后法院对此也表示支持。
李女士之前一直都在家政公司工作,而她于年到老河口市的一位陈老先生家里当保姆,当时陈老先生就已经七十五岁了,并且还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生活情况基本不能自理,所以非常需要李女士的照顾。用李女士的话来说就是衣食住行一切事情都得由她来办理,所以陈老先生与李女士的关系非常好。
虽然这位陈老先生平时都是一个人,但是李女士通过对其的照顾得知,他也是有家人的,只不过他和前妻在年就已经离婚了,独生女也跟着前妻一起生活,而在李女士照顾陈老先生的十多年时间里面,她也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老人的女儿来看望他。
在去年一月初的时候,年近九旬的陈老先生因病住院了,李女士也一直都在病床边陪护,而在老人住院一个月后,他打算写一个遗赠抚养协议,老人的意思是,李女士在他家里干了十多年,他绝对不能亏待李女士,然后老人就把他名下的房产给李女士。
按照规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至少要有两名见证人的,医院里面请了一个病人的两个陪护亲属当作见证人,然后当时也录下了视频。在遗赠抚养协议中约定,如果李女士履行了对老人的抚养送终义务,老人去世之后,李女士可以受理那套房产。
陈老先生在立下了这样的遗嘱一个多月后就因病去世了,然后其后事也是李女士给办理的。而她在履行完抚养送终义务后,依据遗赠抚养协议找到了老人的女儿小玲,希望对方能够配合自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小玲也是同意给办理的,但是却一直都没有给办。
由于李女士催促了小玲很多次,对方一直都没有给她办理,所以实在没有办法的李女士就在去年11月将小玲起诉到了法院。小玲的律师表示,小玲的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后对小玲不管不问,这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小玲逢年过节都会去看父亲,至于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这是因为小玲没有接到通知。不过若是李女士的确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小玲也愿意将父亲的房屋过户到李女士名下。
而老河口市法院认为,陈老先生生前与李女士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协商自愿签订的,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法院判决陈老先生生前的房产归保姆李女士所有,女儿小玲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承其他遗产。
而在前两天李女士终于完成了房产过户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