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倡导居民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处非办开展了一系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通过设置“摊位”、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市民讲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主要规定,同时给市民讲述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常见形式,并现场给市民“支招”,教大家如何更好的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除在抗战广场集中宣传外,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各乡镇法庭均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少群众评价法院举办的此次活动尤为及时,为自身及家庭防范非法集资打上了“预防针”、算好了“保险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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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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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八种典型形式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许诺超高收益率。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人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
7.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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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七个小妙招
第一招: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看其投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第二招: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金融业务资格。如果不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第三招:看集资机构是否在工商税务进行登记。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如果发现相关企业未合法注册、未办理税务登记,基本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
第四招:看集资机构是否已被相关媒体曝光。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曝光。投资者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流窜作案。
第五招:谨慎对待亲朋好友的投资建议。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第六招:要警惕来路不明的广告资讯。街头传单、推介会、免费旅游、短信、电话、QQ、